“這麼來看,兇手煮屍的地方應該是小區或者公寓樓這一類的地方,如果兇手的房子是獨棟的話,那就沒必要這麼做了。”
“僅僅知道這些還不夠啊,我應該到拋屍現場去看一看。”
馬宇明腦海中,大學裡的刑偵知識被喚醒了,他記起了關於碎屍拋屍案的一些偵查辦法。
四年的學習和數百案列的閱讀,讓馬宇明知道,想要破案,這個拋屍現場他必須得看一看。
“哥,你說殺人犯加這麼多作料,是不是因為他是個開飯館子的呀,比如說,烤肉店?”張強冷不丁的冒出一句。
“你小子,鬼扯什麼呢?難不成還像人肉叉燒包裡做人肉包子啊!”
“是啊,兇手是不是開飯館的呢?”張強的這一句讓馬宇明思索起關於兇手的身份了。
“至少從目前掌握的資訊來看,雖說不能完全排除兇手是開飯館的這一點,但是煮屍的目的如果是破壞DNA的話,兇手應該不會是個開飯館的。”
坐了沒一會,五星歌舞廳來了些客戶,其中不乏像張強、李婷一般年紀的男生、女生。
昏暗的燈光中,馬宇明赫然地發現,一個比張強年紀還小的男生,正摟著一個年紀相仿的女生。男生的手從女生的褲腰中伸入,向著那隱秘的所在摸去。
張猛、張強、孫哥三人也都看到。尷尬的笑容來自張猛與孫哥。
而張強臉騰的紅了,他轉過了頭,當做沒看見。
張猛隨後將張強與馬宇明“趕”了出來。
張強原本還想借著大哥的地方給好好HAPPY一場來著,如此只好作罷,騎著摩托車將馬宇明送回了家。
張強倒是不錯的,一路之上規規矩矩,但是一直沉默著。
出於對男人的理解,馬宇明知道摩托車前座小夥子腦海裡肯定沒少閃過歌舞廳裡男生與女生的畫面。
“這個年紀啊,真危險!”馬宇明內心感嘆。
他在初中的時候,這樣的事情也聽過,不少早戀的女孩子,就是在這個年紀失去了她們的寶藏!
與張強道別後,馬宇明並沒有著急回家,他找了家理髮館。出乎他的意料,在九十年代末,十三塊錢的購買力也不強,因為染髮要二十塊錢。
馬宇明摸了摸兜裡的十三塊錢,開始了軟磨硬泡的模式。
店主是個三十多歲的中年人,哪裡忍心拒絕這樣一個嬌滴滴的小姑娘的“改過自新”,最後以十塊的價格給馬宇明剪成短髮,染回了黑色。
“原來90年代花錢也挺厲害啊,就是沒個來錢處,不好弄啊。”馬宇明心裡想著。
繼續在十三中勒索初中生的早餐錢的選項被他第一時間PASS掉了,因為他曾經在初中時,若是不吃早飯,那麼根本捱不到中午,肚子就會“呱呱”地叫個不停。
“向李大力開口?暫時只能這麼辦了,反正辦的也是你的事情!”馬宇明打定了主意。
順帶著,他還要向李大力印證一個很關鍵的線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