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婉柔臉色一僵,瞪大眼睛看著那張法院傳票,眼裡終於出現了慌亂。
施煙竟真告了她!
看著她這樣,宣流螢有點同情,但也沒有特別同情。
過去這麼長時間,足夠她想通很多事。
當年如果不是宣婉柔的父母動了歹心,就算孩子會交換,也只會是她的孩子和姜家的孩子交換。
跟著她日子未必過得有多好,但最起碼她不會放任著孩子發高燒不管,任由孩子高燒夭折。
她對姜家的孩子沒什麼感情,但她對姜家有感激。
如果當年姜家的孩子是落在她手裡由她養著,今天她也能把孩子完好還給姜家,以答謝他們那麼一心一意養好她的女兒。
雖說父母的過錯不該算在孩子身上,但看到宣婉柔,宣流螢還是忍不住會聯想到這些。
姜家於她和玉無雙有恩,她卻養著姜家仇人的女兒,本身她心裡就有些歉疚了,她養的這個女兒還幾次三番針對姜蕊。
還有施煙。
且不說施煙是姜家老太太的救命恩人,施煙還是蘇二最疼愛的侄女,在婉柔這個與她情誼不深厚的養女與蘇二這個多年好友之間,她自然是偏向蘇二的。
看到那段婉柔直接上前去罵施煙亂勾搭男人的影片,她都氣瘋了。
她知道婉柔養歪了,但沒想到會這麼歪。
也不知是她不會養孩子還是婉柔親生父母的基因太過強大。
或許都有,但都不重要了,反正她也不在意。
“拿著吧,別想著拒不到庭。你也是考了大學的人,雖然學的不是法律專業,多少也應該對法律有些瞭解。”
“法院傳票傳喚一次拒不到庭,法院會再給你發一次傳票,如果你仍拒絕不到庭,法院會缺席審理,到時也會出一個結果。雖說被告有個上訴期內不滿審理結果上訴的機會,但這件事你明顯不佔理,就算你不服審理結果再上訴,結果也是一樣。”
“既然這樣,你倒不如一開始就直接按規定去開庭,說不定請了律師為你辯護,還能對你有利些。”
看著那張法院傳票,再聽到宣流螢說的這些話,宣婉柔氣得發抖。
一旦開庭,罪名成立,她是會被判刑的!
誹謗罪最高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就算她的罪名不大,一旦審理,對方的律師又是姜蕊幫忙找的,肯定不是普通律師,她估計會被判一年半載!說不定還要賠償很大一筆費用!
不,她不要坐牢!
“你當真這麼狠,要眼睜睜看著我去坐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