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洛錦自然願意,大街上多有不便,他們與老闆約好了日子瞭解詳細情況,便先行離開了。
童洛錦抬手在童溫祺的眉峰上按揉幾下,道:“怎麼老是皺著眉頭,放輕鬆些。”
眉間被她觸碰過的地方熱乎乎的,童溫祺還想回味之際童洛錦已經把手拿開了,他有些失落,卻聽見身側傳來一聲冷嗤聲,同問起側過頭,瞧見溫平正用一種古怪的神色瞧著他。
“給。”就在他晃神的片刻裡,童洛錦竟又買了兩串糖葫蘆,一串遞給溫平,一串遞給童溫祺,童溫祺盯著那糖葫蘆,臉上露出不可思議的表情:“我……也有嗎?”
童洛錦道:“不喜歡嗎?我以為你也想吃。”
先前她給溫平買的時候,童溫祺盯著糖葫蘆的眼神幾乎要冒出火來。
見他遲遲不接,童洛錦以為她不喜歡,將手收了回來:“不喜歡就算了。”
“不!我很喜歡!”童溫祺急切地抓住她縮回去的手,鄭重道,“我很喜歡。”
不是喜歡糖葫蘆,而是喜歡她給自己的所有東西。
童洛錦覺得他這副急切的模樣跟個小孩兒似的,忍不住玩笑道:“又沒人跟你搶,這麼著急幹嘛。”
正抿著糖葫蘆的溫平掀起眼皮看了他一眼,低聲發出一聲涼氣。
童溫祺等了他一眼,他也毫不客氣地瞪回去。
童洛錦:“……”嘖,怎麼感覺她養了兩個小孩一樣。
第二日,童洛錦本幾日按照約定的時間去了肉攤老闆的家裡,這老闆姓萬,旁人都叫他一聲萬老三,童洛錦便喊他一聲萬大哥,萬老三的家在村子角上,只有他和妻子兩個人住,自從孩子丟了後,他的妻子便失了魂一樣,整日裡躺在床上,跟她說話好似聽不見一般。
萬老三灌了一碗水,道:“那天晚上我去給村西頭的劉大娘送豬肉,他娘在河邊洗衣裳,留他一個人在家裡做功課。我家小子很乖的,你不讓他出門他就不出門,我們也是萬萬沒有想過他會出事啊。但是偏就那天我們回來的時候,發現屋門開著,孩子不見了,一開始還以為他是去別人家玩了,但是我們把村子裡的人都問遍了,也沒人看見他,我們這才意識到,孩子……可能丟了。”
頓了一頓,萬老三抹了一把臉,方才繼續道:“其實丟孩子這個事,在我們這兒已經不是第一次發生了,前兩年丟得勤,把人嚇壞了,都把孩子看的跟眼珠子一樣,這倆年漸漸沒人丟孩子了,我們都以為偷孩子的人已經收手了,或者是不在彭霞了,這才逐漸大了膽子,不在亦步亦趨地跟著孩子了。但是誰知道……怎麼就是我家孩子呢?!你說怎麼就是我家孩子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