賈有為,賈玲玲,賈妙三人從大落地玻璃窗前走回到了大客廳。他們陸續在沙發上得以坐了下來。
賈妙沒有急於想要說出正事兒。她手上拿著英式紅茶的茶杯,小口小口的喝著,致使沒有任何聲音的發出。
“我們中國人普遍就是不愛運動。”賈玲玲背靠在沙發靠墊上面,隨口一說道。
“文明其精神,野蠻其體魄。前者很重要,而後者也不能夠被忽視。有的時候,講道理是說不通,沒有用的。於是,動動手還是很有必要的。
身高馬大,體魄強健的人才能夠在直接在近身格鬥當中不太吃虧,打得贏。我們的武俠,演繹……也算是一種YY吧!
實戰武術,街頭格鬥是往往在三招內必分勝負。單挑,三招之內都沒有把對方放倒,也叫會打架?確定不是在嬉戲?
不會打架的人,一上去普遍第一招出拳就是奔著對方的頭部眼睛去的。會打架的人,直接就一個勾拳朝著對方的小腹去的。
即便是要對準別人的頭部,也是稍微放低身體重心,運用腰腹的力量來揮拳,一個勾拳出去打擊一側面龐就能夠讓對方倒地。
不帶拳套,一拳下去要是不面板崩裂見血,那還得再多練練力量。徒手一場架真正打下來,頭破血流那是毫無疑問的,最是正常不過。
看著嚇人,實際上的傷都是表皮傷,畢竟人面部的血管就多。一般情況下,打昏也不奇怪。斷幾根肋骨什麼的,實屬正常。
行家出手,一拳就能夠打休克普通人,一腳上去就能夠讓普通人斷肋骨。還大戰幾十個回合,幾百個回合?”賈有為平靜道。
“表哥,你很有經驗嘛!看樣子,你過去也沒少打架。”賈妙見他說得頭頭是道,不免發笑了一下道。
“我這麼斯文的一個人,怎麼可能會打架?即便有什麼不好的事情發生,也會第一時間找警察叔叔。”賈有為辯解道。
“拉倒吧!你在學生時代,打得還少嗎?普通人不敢和新貴們真打,於是後者就只有去找賤民打。
在賤民的心目中,老子就是賤民一條,還用得著怕誰,要真幹就直接幹了。新貴們又不敢和你們這一群藍血貴族打,於是你們也喜歡去找賤民打。
魯迅那一句話說得真好,我是流氓,我怕誰。賤民們就是這樣的。”賈玲玲直接就戳破了他的謊言道。
她說到這裡停頓了一下,接著又道:“在過去,他一要去和賤民們約架,我就特別擔心。
若是賤民當中有人帶刀,就會變得特別的危險。歐尼醬親口說得,真要遇到了手持十厘米長,兩根手指寬匕首的壞人,只需要一刀下去,往往只需十秒鐘時間就能夠讓人一命嗚呼。
不死,那都算你命大,沒有殺中要害。真正街頭衝突殺人,那有十幾刀,幾十刀都不死的,普遍三刀左右就解決戰鬥。
砍人瞧著嚇人,往往還不容易死。捅殺是看著不嚇人,最容易出人命。救護車要是跑慢一點,也會間接的害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