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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8章 取樂 (1 / 2)

事態的發展表面上猶如羅生門一般各說各話,真相不明,但實際上是大人們揣著明白裝糊塗。三個小男孩兒才是最大的受害者。

他們雖說是窮人,但是也有著尊嚴。不過,話又說回來,窮人的尊嚴是不值錢的。三個小男孩兒不諳世事,不懂得委曲求全,人在屋簷下,不得不低頭,形勢不如人,就只有認了。

他們還一味的相信善良就會有仙女幫忙,正義必然會戰勝邪惡……這一段不好的經歷就此會給他們年幼的心靈上面蒙上揮之不去的陰影。

等到三個小男孩兒長大成年的那一天,日積月累那種對有錢人,對社會,對種種不公和不滿的仇恨是在所難免。

中年警察對於李梅等人怪異的裝束,妖嬈的化妝,也不再歸類於街上的小太妹,而是視作在效仿島國所流行的那種名校生為了減壓,表示自己屬於非主流,叛逆……是才上學的時候是乖乖女,而放學之後,就完全變了一個人。

在中年警察的心目中,即便冤枉了三個小男孩兒,也無所謂。他們沒有到十四歲,又是初犯,不會被刑拘,不會被留下案底,繼而通知一下他們各自的家長來領人回家好好地教育就完事兒了。

至於他們各自的父母,也不會有任何的異議。去法院告他們,那是絕無可能的事情。誰讓他們窮,沒錢了?錢是什麼?那就是窮人的膽。

若是三個小男孩兒直接承認了偷錢,來一個啞巴吃黃連,馬上就能夠離開了。誰曾料想到他們會如此的倔強?

這種性格可不是什麼好性格,處社會是會吃虧的。社會可不是非黑即白的那麼簡單。人圓滑,懂得變通,是才吃得開。

中年警察之所以不敢得罪五個名校生,就怕她們身後的父母興師問罪於自己。屆時,領導自然是不會蹚於他不利的渾水和背黑鍋。

於是,自己就必然會成為息事寧人的替罪羔羊,輕則被弄去看水塘,重則就丟飯碗。他對於這兩種情況都不想,所以就處處袒護李梅等五個女生,處處針對三個窮娃了。

至於另外三名輔警,他們是沒有執法權的臨時工。帶隊的正牌警察怎麼說,那麼就怎麼做,無非就是混一碗飯吃。

即便都看出了其中的是非曲直,也沒有人會主動說出來。對於他們而言,這算哪兒跟哪兒啊?比這更黑暗的都見識過了。

人證,物證皆有,三個小男孩兒自然就背上了小偷的罪名是百口難辯。他們接下來就是被各自的家長從派出所接回家去。

他們的父母自然不聽各自孩子的解釋。就算耐著性子的聽了,也不太相信。於是,三個小男孩兒不但又被家長痛打了一頓,而且還被罰,沒晚飯吃。

他們的父母還陷入在兒子不爭氣,給自己丟臉了,以及為了這事兒提前離開打工的地方,不但被視作曠工,白乾一天,而且還要被倒罰錢的鬱悶當中。

就在另一邊,中年警察在送走李梅等人之前,好心的提醒道:“不要好奇,不要相信書上所美化的東西。

窮人可不善良。他們就是一群讓警察頭疼,沒什麼用的社會垃圾。今後,你們為了自身安全和財物上面不受損失,就不要再來貧民區走一走,看一看。這裡沒什麼可值得走一走和看一看的東西。”

門衛老頭兒的手裡面還握著那幾百元錢,主動伸手遞送到了李梅的面前,卻沒有被她接過手。

李梅帶著玩兒得很是開心的心情道:“賞給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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