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段書的內容是什麼呢。
說的是段譽和喬峰在酒樓裡面喝酒,一連喝了三十多碗,倆人是越聊越投緣,索性就結為了異性兄弟。
李臻在這一點的處理上很巧妙。
他刻意的減弱了段譽喝酒的偷奸耍滑,因為這種情況聽到後世之人的耳朵裡還好,其他的不說,光說那連喝三十六碗的“壯舉”,現代人聽著就得迷糊。
可在這個時代,如果一個人能一連喝三十六碗酒,但凡聽說了,或者見到了,那都得佩服至極的喊一聲“壯士好酒量”。
能喝酒,便是豪爽。
人豪爽,便可與之結交。
說書不是什麼照本宣科,也要分場合、分觀眾、分特定的時代。
所以,在這邊的處理上,李臻改成了段譽用那雄渾的內氣化解酒力,然後開始重點描寫喬峰。
“列位,段譽說到底,是個公子哥的身子。別看他身有雄渾內氣,可終究不是江湖人。但這喬峰便不同了。是左一碗右一碗!段譽瞧的分明,心說我這都在這偷奸耍滑的用內氣化酒,可這位可是實打實的三十來碗下肚,眼瞅著是越喝越精神!當真好酒量!”
一群人聽的是連連點頭。
可不麼。
一連十幾碗酒,還沒怎麼聊天,就幹喝。
這酒量可真好。
把眾人的反應盡收眼底,李臻笑呵呵的繼續說道:
“喝酒這種事,您各位可記住了。雖然老話說是酒要少吃,事要多知。可是,更有句話叫做:酒逢知己千杯少,話不投機半句多。”
這話一出口,紅纓眼睛就一亮。
默默的又把出自守初道長之口的話語記在了心裡,打算回去說給小姐聽。
“人生在世,就跟今天您諸位的桌前之友一般。能坐在一桌,便是緣分。而若能把酒言歡,在這天寒地凍之日湊一起,那幾位的情義可就比天還高了。乃情比金堅之義!“
隨著李臻的話,這群羅衫客更是連連點頭。
有幾桌人乾脆便拿起了面前的杯子,是酒便直接同飲。
而若是茶,則乾脆一擺手:
“小二,上酒!”
盡顯豪氣不說,說完這話,還得對李臻拱手錶明無意打擾到道長說書。
最後留一句:
“今天這頓我請。”
李臻看著樂呵,但嘴裡不停。
把一段酒宴說的是暢快至極,而眾人的思緒也在不知不覺間,從關注段譽變成了關注這位忽然冒出來的喬峰身上。
接下來,酒宴結束,倆人是越聊越投緣,在李臻說到二人結為異性兄弟,結義金蘭之時,這一屋客人藉著酒勁就在那喊好~
而不知不覺間,福隆樓的窗邊也都趴滿了在外面聽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