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尋歡呢,幼時得異人指點,武藝頗高。諸位也都是行走江湖之人,應該都懂。有時候武藝高了,手中若沒趁手的傢伙,那對敵之時也會吃虧。所以,歷來,江湖上這些高手皆以尋得一把趁手兵器為首要目的。這些刀兵或是出自名家之手,或是各負盛名的神兵利器。但這李尋歡不同!”
“他用的是一把長約七寸的暗器飛刀!此飛刀有贊雲:七寸寒芒手中刀,紅穗短柄刃兒飛薄。例不虛發龍俯首,冠絕天下虎見逃!甚至,有一些更誇張的傳言說,小李飛刀一出手,這刀光是紫微微、藍窪窪,霞光萬道,瑞彩千條!“
“由此可見,這把刀的神妙之處!可是……你要說它乃什麼神兵匠人打造?”
說到這,李臻搖頭一笑擺擺手:
“非也。這飛刀皆是尋常鐵匠鋪所打,只不過用在了這李探花李尋歡手中,才方顯神妙。從這裡也能看出,這小李飛刀李尋歡的飛刀之絕,冠絕天下!“
說書嘛,聽的是贊兒,看的是派兒。
李臻一番形容之後,眾人的心已經完全被他的形容帶去了故事當中。
對這把飛刀,以及用刀之人,產生了濃濃的好奇心!
而比起相對而言,語言可以俏皮詼諧一些的《九頭案》不同,《小李飛刀》的本質,如果你通讀全文,其實就能發現它更是一部告訴你“後悔遲”三字的“反省書”。
首先,這部書呢,比《九頭案》要大很多。
李臻曾經在小劇場演繹這本書的時候,不算休息,連說了22天。
而春友社是一週五場書,週一週二休息。
按照這麼算,他這本書已經連續說了一個月。
一個月其實不算長,但比起《九頭案》他就說了六天半可強太多了。
其次,這書的故事姑且算是個悲劇吧,哪怕最後李尋歡報仇了,上官金虹死了,孫小紅和李尋歡又在一起了,但你要問《小李飛刀》裡誰是女主?十個人有九個會告訴你是林詩音……
所以這故事就註定沒有什麼詼諧的。
並且恰恰相反,把書說的越“冷冽”,就越能引起觀眾的共情。
越冷,越會顯得命運的無奈。
但現在是開篇嘛,一個好的說書人首先要做到的就是用精彩的故事化作一個又一個的扣子,把客人留住。然後在用從書中抽絲剝繭得出來的“樑子”(主線)與“坨子”(故事)讓客人聽進去,最後再留個後世俗稱“斷章”的“釦子”或者說“駁口”來勾著客人掏錢、下次還來聽。
而說評書的開篇,是越奇越好。
這也是李臻總結出來的經驗。
而果不其然,當李臻抖落出這些生動的“背景介紹”時,這些人立刻就已經把自己代入進去了。
思路也好,眼神也罷,隨著李臻而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