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2002年的雪一樣,找上門的特工和警察,也要來的比預期的早一些。
不過,被找到詢問的人,並不只有鍾維正一個,所有在酒店的人,沒有一個落下,通通接受了簡單的詢問筆錄。
尤其是鍾維正,更是被作為重點物件,進行了嚴密的盤查,詢問。
原因,自然是給他連線isdn網路的酒店服務人員,一樣為在樓下另一端房間的雷納,進行了同樣的服務。
同樣,突然選擇這家酒店,入住的時間,是同一天,只相差不到二十分鐘,然後,居然都是選擇了用電腦連線isdn網路。
種種的巧合,就變為了嫌疑。
不過,鍾維正倒是沒有在意對方懷疑,審視的目光,依然笑嘻嘻的宣稱著,那句活躍在香江電影,電視劇中多年的經典臺詞
“在我的律師沒來之前,我有權保持沉默”
基於米蘭達宣言,在漂亮國,大嚶的法系,同樣適用。
看著對方恨得牙癢癢,而又無可奈何的表情,還真有一種做反派的感覺。
嗯,既然做了反派,那就做隱藏最深,最大的那個。因為,如果不是被劇情殺的話,很多最大的反派,根本不會敗亡。
花大價錢僱傭的皇家律師,自然會對得起他們的售價,幾乎不用鍾維正怎麼說話,就駁斥得詢問的警員啞口無言,鬱悶不已。
就連跟來的五處特工,假借國家安全之類的話,想要壓下皇家律師的氣焰,都被對方一條條生僻的法律名詞,各種強調的權利,自由語言,擊打得只能乖乖敗退。
草草留下一句,“我會隨時盯緊你”的場面話後,便匆匆離開。
雖然覺得這種小事,沒必要麻煩一位皇家律師,特意跑一趟。但,在一張數字足夠豐厚支票下,這種小事,讓皇家律師跑一趟,也變成了合乎情理了起來。
為面子,為少些麻煩,很多很多的理由,可供選擇,完全可以讓這位皇家律師,徹底說服自己。
至於所謂的小題大做,做賊心虛之類的,又何嘗不會是故意所為呢?
……
“你是誰?”
“傑·李的同伴!我想和你做一場交易!”
“為什麼?”
“因為我和他,都背叛了老闆。不過他現在為了更多的利益,投靠了雷納那夥恐怖分子。我只是想要錢,並不想成為恐怖分子。一百萬,只要給我一百萬,並送往去安全的地方。我不僅會將老闆手中掌握的資料,偷出來給你。而且還可以幫你們抓住雷納。只要你們給錢,保證我的安全!”
“聽起來,很不錯!但我又要怎麼相信你呢?”
“我可以幫你先拿到資料那份資料,最近老闆的女人,回來倫敦,只要你能給老闆製造出一些威脅,留下看守的保鏢,就會趕去保護老闆。我也就有了機會,將資料偷出來。”
“什麼時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