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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同意 (3 / 3)

有人來了?

林玉琴微微一愣,但很快回過神來,提著東西往家裡走。

進了門,就看到之前來過的倆名警察,正坐在客廳沙發上跟方恆說話,心裡不由得一緊,該不會是有方恆親人的訊息了吧?

不過,心裡有這樣的擔心,臉上自然是不能表露出來,只能裝作熱情的打招呼,先去廚房放了食材,從袋子裡拿出剛買的水果洗了,拿出來放在褲茶几的果盤裡,這才坐在方恆邊上,親暱的摸了下女孩的頭,然後問道:“倆位這次來,是有什麼訊息了嗎?”

女警搖搖頭:“沒有什麼訊息。局裡已經基本上把方恆列為走失兒童了。”

聽著這樣的話,方恆內心毫無波動,因為他早就知道是這個結果,自然也就沒什麼意外。

雖然他也隱隱擔心過,這女孩的身體會不會有親人之類的,然而,在女孩方面,什麼線索都沒有,甚至連名字都不知道,人海茫茫,怎麼去找?

如果連這樣都能找到,那每年就不會有那麼多走失的小孩找不到父母了。

聽到這個訊息,林玉琴不由得在心底暗鬆口氣,但很快又感覺自己這樣的想法,有些對不起方恆,不由得暗自愧疚起來。

然而,心裡雖然愧疚,但該問的事情,還是要問的。

她坐直了身體,問道:“那麼,我現在能正式提出收養恆恆嗎?”

女警和男警相視一眼,都從對方的眼裡看到了一絲驚訝,大概都是感覺這林玉琴應該是很喜歡這叫方恆的女孩吧!不然的話,也不會這麼迫不及待了。

不過,如果收養家庭喜歡被收養的孩子,那自然不是件壞事,反而是件好事,這說明,以後被收養的孩子,就不會在家裡受到歧視,或者差別對待了。

女警臉上露出了微笑,說道:“也是運氣好,恆恆現在才十三歲,要是再晚幾個月的話,到了十四歲,就不允許收養了。林姐要是收養的話,沒有問題,不過在這之前還要先填一份收養申請,同時提供單位證明,收入證明……”

正常人很少會去注意收養規則的,林玉琴倒是在冒出要收養方恆的念頭之後,透過網路做了一些瞭解。

本來,她是想著有準備無遺漏,即便還沒確定方恆願意被收養,也可以先用幾天的時間,把這些東西都準備好,然而卻沒想到,這計劃趕不上變化,這一天的到來實在是有些快,所以東西都沒準備好。

現在女警跟她講起收養準備,林玉琴也是認真的聽著,看看跟自己在網上了解到的有沒有遺漏或者差別;有遺漏就記下,有差別就詢問,反正最好一次性搞定,不要太麻煩。

倆名警察是派出所的人員,向林玉琴做科普,只是順便而已,真正要提出申請的地方,是向政府民政部門提出申請,走完程式之後,獲得登記,便算是收養成功了。

這一系列下來,即便一切順利,但準備各種材料,恐怕也要折騰個兩三天才成。

不過,現在收養方恆已經是兩撇成八,是板上釘釘的事情,沒有任何阻礙,對於走程式這種事,也就無所謂了。

林玉琴依然很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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