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後還是晚了,當我回去找阿冰的時候,她已經入土為安,連葬禮都沒有。
我忽視了那個中年男人的怒火,他不能容忍阿冰的醜聞。
但不是他也忽視了我的怒火,會讓他後悔萬分。
我把他綁在快艇後面,帶著他在海里衝浪,直到他哀求著早點死,但是我不同意。
他貢獻出了所有家產也沒有換回性命,他全家人我也沒放過,在我眼裡他連阿冰的一根腳指頭都比不上。
我真傻,我早該想到的。
只有阿冰不在了我才明白,我還是在意這個女人。
雖然她騙了我,連續的騙我,但是她是我記憶的一部分,人生的一部分。沒有她,我是不完整的。
我將那個男人的全家連同傭人司機放在別墅中,然後一把火點燃。
那把火蔓延到四周,影響很大,讓我再也沒有去宋國。
阿冰這件事對我還有後續影響,讓我推掉後來的幾次團隊活動,滿世界找和阿冰長得像的人,和她們生活。
我自己的公司也在招募,就按相貌招人,給高薪,最後陪我的這個沈聽辭也是其中之一。
(林亂:那些人現在在哪?我猜找不到。)
說起來還有些曲折,沈聽辭當時只有13歲,長得非常像阿冰,家庭還算和睦,這讓我很不爽。
於是我找到她父母,說我帶她去當明星,這個年齡已經有些遲了。
她父母不相信,我直接放下100萬現金。
他們還在猶豫,我再放100萬。
於是他們同意了,經過試探,沈聽辭並不同意,她覺得自己沒那個條件。
我又拿出50萬,讓她父母幫忙演場戲。。
果然是有錢能使鬼推磨,兩個無情的男女開始虐待毒打她,剛開始是演戲,後來是發自肺腑,因為如果沈聽辭不去,我就要收回總共250萬元。
(林亂:好一堆狗男女,以及變態養成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