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請客,你們想吃什麼就點。我數數……你們猜我撿了多少錢?”
“6600。”
“6600。”
林亂和花晴異口同聲。
“不好意思,答錯,只有5400。”
黎秋煙得意洋洋,“我在路上扔了幾張,用來製造混亂。”
扔幾張鈔票製造混亂,這小鬼是電影看多了。
林亂敲敲桌子。
“本來抓住劫匪是很好的事,肯定會得到嘉獎,說不定有5000塊獎金。你這樣來一下,我們反倒成了搶劫犯,不僅要交出錢,還有處罰。這一來一去,很不划算。”
“咦,這錢是劫匪的,那就是贓款。再說他掉到地上沒人要,我撿的嘛。我就是不拾金不昧,不行嗎,是吧晴晴姐?”
花晴顯然不想加入這樣的話題,她去看吃的好了沒。
林亂無所謂,幾千塊而已,反正也不是他撿的。
要是警察來了,讓他們去找這位黎家的非嫡系小姐理論吧。
黎秋煙又站起來往他身上看。
“你的棍子呢,神出鬼沒的。”
“對不起我是魔術師,不是你想看就能看的。”
“你怎麼不怕刀子,衣服都爛了,裡面是……”
黎秋煙在他胸口摸來摸去。
“對不起我是魔術師,不是誰想插就能插的。”
“切,明明是衣服裡面有內膽。好硬,難怪。”
花晴端著盤子過來,聞著香噴噴的肉串,林亂也舔了下嘴唇。
三人放下其它事,紛紛擦乾淨手準備開吃。
“警官,就是他們!”
氣喘吁吁的聲音出現,讓烤肉店的人都看著他們。
兩名身著制服的警察後面,是那個小吃店的老闆,正弓著腰大口喘氣。
“各位,麻煩跟我們走一趟。”
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