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文官為例。
任免官吏分推薦、提名和任免。
正九品以下官吏,不需要以上三個流程,直接招錄和任命就是。
正七品以下官吏的推薦、提名和任免,全部下放給各省布政司和六部諸寺,但需要報備給吏部。
中樞和地方各衙門根據光祿寺核准的官吏編制,一個蘿蔔一個坑,需要增補編制,按照流程上報,光祿寺最後核准。
考試的終點是編制!
編制非常重要,沒有編制,戶部不會給你放俸祿和津貼的。
從六品以上官吏,由各布政司、各部諸寺銓政廳推薦,由吏部初步審查資格,透過後正式提名。
一般推薦和提名人選比缺額多一到兩人。
吏部尚書主持召開部務會議,評議被提名人選,最後決定任命人選。
以部議形式上報內閣和司禮監,沒有被否決即可任命。
從五品以上官員,由吏部推薦、初審和提名,內閣總理主持召開內閣會議,評議提名人選,最後決定人選。
報備司禮監,沒有被否決即可讓吏部任命。
從二品以上官員,內閣總理主持召開內閣會議,推薦和提名人選,報資政局,提請朝議。
一般情況下,正從三品官員由資政局合議,呈請皇帝御準,即可決定。
從二品以上官員需經過朝議大會評議決定人選,呈請皇帝御準,即可正式任命。
免職流程差不多,各級提請免職,或者都察院透過彈劾案,按照類似的流程透過免職。
這只是行政系統的官吏任免流程,武官和御史司法官歸戎政府和都察院管,是另外一套,類似又有所不同。
但最後高階文官和將領的任免,全部歸到資政局和朝議大會上。
如此說來,資政、內閣總理和左右議政、尚書和正卿、地方巡撫;總戎政和五軍都督;御史中丞和左右都御史、大理正卿,都需要朝議大會評議決定。
那朝議大會的權柄非同一般。
皇上這麼精明又愛攬權的人,居然捨得放權了?
四人面面相覷。
我們是不是看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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