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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 事事要走到前面 (2 / 2)

龐尚鵬有些不服氣地說道:“還請殿下指教。”

“小鹽法,你悟到了成本壓力和資金流轉速度的重要性。綱鹽法,你明白權貴往往會搶先把鹽先領了去。加上餘鹽法,伱其實已經摸到問題的門檻,只差一點點。”

“摸到問題的門檻?”龐尚鵬有些不解。

“對。其實本質問題之一就是生產力低下。歷朝歷代,製鹽無非是煎煮法,以盤為煎,以鍋為煮,不僅需要鐵器,還需要大量柴火。

嘉靖元年,山東濟南府海豐縣鹽場,開始改煮為曬,不需鐵器,不需柴火。

雖然受天氣雨水影響,但是一次出鹽,抵得上上百灶戶一年產出,偏偏我們不用。當然,這裡面原因複雜,本殿就不細說了。”

“其次就是產運銷制度落後。惺庵先生你其實已經明白了統籌局的運作竅門,只是出於顧忌,不願提及,於是提出餘鹽法、綱鹽法,能解決問題,卻還是有大弊端的法子。”

綱鹽法確實能確保出鹽不會全部被權貴拿了去,能短時間裡確保鹽稅猛地增長上去,但是鹽綱世襲,長久來看弊端更大。

龐尚鵬低著頭,對朱翊鈞揭穿他的小心思默然無語。

葉夢熊連忙開口轉圜道:“殿下英明。臣觀殿下胸有成竹,應該有周全良法,還請賜教臣等。”

“龍塘先生,惺庵先生,何不依統籌局例,成立鹽政局,再成立官督民辦的鹽務商社。

鹽務商社分兩種,一是專事開辦鹽場,以曬煮法產鹽;二是專職收鹽轉運。從各鹽場現銀收鹽,再轉運至各布政司分號。而後各省商販至各布政司鹽社,販鹽至本地各州縣。

產鹽、收鹽、轉運、專賣皆在鹽場、鹽社轉循,鹽社出鹽給商販時,鹽價包含鹽稅,給予鹽票,可在該布政司所轄各州縣裡售賣。

而鹽政局全程監管,嚴防餘鹽轉私、偷逃鹽稅。”

龐尚鵬最先領悟通透,捋著鬍鬚讚歎道:“殿下英明。鹽務之事,交給商社處置,產、運、銷或可分開。鹽場專司產鹽,鹽社總號收鹽轉運,分運至不同布政司的不同商號,再由他們發賣。

鹽政局為戶部直派,只管查賬盤庫,監管鹽稅不得走失,卻不直接負責經營之事。”

葉夢熊也領悟過來,點頭讚許道:“殿下英明,此法十分周全。”

朱翊鈞擺了擺手,“此新法周不周全,本殿也不知道。但是有個原則必須要掌握。”

龐尚鵬和葉夢熊連忙拱手道:“請殿下賜教。”

“首先是權責明晰,該產鹽的負責產鹽,產鹽不足,問責鹽場即可;收鹽、轉運、發賣的,就由鹽社專責,轉運不及、發賣不足,問責鹽社即可;監管自有鹽政局負責,鹽政混亂,鹽稅流失,問責鹽政局即可。

其次,身份分開。朝廷官吏,不懂經濟之法,經營之術,就不要胡亂插手。鹽政經營,就交給鹽場鹽社民商負責就好,朝廷只管透過鹽政局去監管。

省得大小官吏全攪合在裡面,昏庸的昏庸,貪婪的貪婪,最後成了一筆爛賬,卻要朝廷背鍋,要百姓們買賬。”

朱翊鈞看著龐尚鵬和葉夢熊說道:“兩位先生是能臣幹吏,今日我們商議的法子,兩位先生先好生琢磨一下,然後就近去長蘆、海豐幾個鹽場,以及北直隸和山東試行一下。

總結利弊。兩淮鹽政是第一刀,先由剛峰公砍一刀。但是如何根除弊端,想一個周全長效的法子,我們得想到前面,也要走到前面。”

“是!”

把葉夢熊和龐尚鵬送出紫光閣,朱翊鈞把馮保叫到跟前。

“東廠那邊馬上派出探子,跟錦衣衛一起,密切監控南京城。但凡有水陸兵馬任何異動,馬上飛報於暫駐吳淞的曹邦輔,並急發督辦處。”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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