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方要她拿出兩千元人民幣賠給她。
她說:“阿姨,做人可以不知恩圖報,但是不能沒有道德底線。”
中年婦女衝她叫嚷嚷:“明明是你走得太快撞倒我,我受了傷,你拿錢給我看醫生有什麼錯?”
林清婉認真的說道:“我沒有撞你。是你突然間倒下的。”
中年婦女不依不饒,看向周圍看戲的人問:“你們有誰看見她撞了我嗎?”
“我看見了。”
“我也看見了。”
有三個聲音響起。
林清婉抬頭看去,發現回應的人是一男一女兩個成年人和一個十來歲的小女孩。
她瞬間明白過來,這些人是一夥的。
她冷冷的掃了這些人一眼,用力掙脫中年婦女的手,轉身就走。
可是那幾個出聲的人突然把她給攔住了。
“不賠錢,就不許走!”那男人長得賊眉鼠眼的,他伸出兩隻手擋住了她。
林清婉淡淡的說:“既然這樣,那就報警吧。”
此言一出,這幾個人臉色微微一變。
“這種事情,不用麻煩警察,我們私了。”
此刻的林清婉懊惱不已,她沒有手機,否則現在她一定馬上報警。
重回社會,她窮得連一隻手機都買不起。
這些人不讓她走,非要她賠錢,正當爭吵不休的時候,人群裡突然響起一個驚愕的聲音:
“啊!是她!那個毒婦!為了一個男人,四年前親手把自己的姐姐殺死的那個女人!”
此話一出,已經沉寂於水底四年的事情很快就被人憶起。
“對,我認出來了!”
“是她!就是她!這個惡毒的女人!”
“她怎麼出來了?殺了人怎麼沒有被判死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