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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三十一章 集議 (1 / 2)

清河縣地處黑龍港流域,雖然地處溫暖帶,自然資源豐富。但是由於地勢低窪,洩水不暢,歷來清河縣旱澇災害頻繁,又加之屬於低窪沖積,海積平原。所以大唐時期,清河縣地的農田,普遍是鹽漬危害嚴重,能用來耕種的良田不多。

李勝近一月的走訪得知,清河縣內的良田,已經有一部分在崔、張、李等世家大族手中。然而沒有了田地的百姓,也已經成為了世家大族的莊戶。這個結果讓李勝十分憤慨,武德初年,大唐在《均田制》的基礎上,實行了《租庸調》的賦役制度,配合《均田制》的實行。規定丁男十八歲授田百畝,永業田二十畝,八十畝口分田,老死還官。

然而大唐開國不過短短十幾年,清河縣內就出現了土地兼併,怎麼不讓李勝氣憤。世家大族的危害,竟然到了如此地步,難怪李世民對世家大族如此忌憚。

李勝經過一個月的走訪調研,也確定了清河縣土地兼併的根本原因。小農經濟固有的脆弱性,抵抗自然災害時,無力抵抗家族勢力和官僚權利,是決定土地被兼併的主要的根本原因。

最讓李勝惱火的是,要想解決這個問題,還要和世家大族掰扯。除非李勝當做沒有看見這些,當一天和尚撞一天鐘,等李世民招自己回朝完事,任由清河縣百姓被世家大族壓榨。李勝認為自己做不到,對於這些他不能選擇漠視。

李勝這幾天也是對這個問題該怎麼解決,也是很鬧心。想要解決這件事確實很難,古代人對於土地的熱愛,絕對出乎現代人的意料。現代人有錢就想著做生意賺更多錢,和古代人有錢就多買地的心理,是一模一樣的。

想要從世家大族手裡掰出田地,除非你弄死他。要不然別想從他們吃進去的土地中,再讓他們吐出一寸土地來。

李勝越是明白越是鬧心,百姓無田,為了活下去,只能為世家大族種田。刨去本身要交的賦稅,還要交給地主一部分地租,能留下來的糧食已經寥寥無幾。雖然不至於餓死,但是想要吃飽也是不可能的。如果遇到荒年,餓死人那是肯定的。百姓如果活不下去,只有暴亂一條道走了。

李勝絕對不想看到這種結果,但是想要解決這個問題,就要和世家大族走到對立面。李勝躲來躲去,還是要和世家大族爭鬥,李勝對於這個結果也是很無奈。

清河縣衙,李勝溜達了一個月,終於不再出去了。他招來了縣衙內所有的官吏,準備開一個會。

古代 開會叫做朝參或者集議,朝參是由皇帝主持的會議,由文武百官參與,是決定國家大事件的會議。集議這就包括廣泛了,也可是皇帝主持的一般的會議,也可是部門大員主持召開的討論會議,也可是一州一縣長官主持的會議。

平時像縣令主持的集議,一般只有縣丞縣尉與六曹參加。像底層的倉儲和稅賦刑衙官吏,是沒有資格參加的。像李勝這樣,全都招來開會的,還是頭一次。

後衙大堂中,三十多位官吏齊聚一堂,厲宏才與崔明川來回的看了一下,大堂內這些底層衙役,因為他們不知今日招來他們所為何事,他們全都在低聲的相互打聽,弄的整個後衙大堂內,一片的嗡嗡聲響。厲宏才和崔明川兩人都是眉頭緊皺,對李勝這個做法頗有成見。

李勝獨自一人,進入了後衙大堂,手中還拿著一摞紙張,這是李勝準備的發言稿,和一些自己調查的資料。

“見過縣令大人。”

滿堂官吏,除了厲宏才和崔明川兩人,其他全部起身與李勝見禮。

李勝走到主位坐下,說道:“都免禮吧!我這人對於禮數不很在意,以後再有這樣的集議,大家就不要多禮了。”

李勝說話很和藹,這讓滿堂官吏對他很有好感。好多官吏還是第一次見到李勝,對李勝的年紀和態度,都很驚訝,像李勝這樣年輕又沒有官架子的縣令,他們還真是頭次聽說。出於對李勝這位縣令的尊重,他們還是行了一禮,才坐回去。

李勝看諸人都坐了下來,說道:“我這人沒有那麼多的廢話,性格也是直來直去,所以我就直奔主題。今日叫大家來,有一件事情想要與大家討論。是關於武德元年到今日的土地買賣問題,十幾年來,災害不斷,許多莊戶為了活命,將官府授予的田地抵押或者賣掉,今日我們就是要討論如何將土地要回,再分配給他們。現在大家可以發表自己的意見和建議了。”

此話一出,滿堂皆驚。

在坐的你看看我,我看看你誰都不敢說話。厲宏才也是驚的不輕,李勝是很直接,上來就是扔雷。這事情要真是實施了,世家大族絕對會瞬間炸窩,絕對會引起強烈的反抗。

“縣令大人,賣出的土地要想再收回,這事不好辦。如果真要實施,恐怕會生事端。”

厲宏才還是開口了,作為縣丞,他不得不開口,作為縣令的佐官,回答縣令的問題,對重大事件提出質疑或建議,是他的本職工作。

“大唐律法規定,官府授予的永業田和口分田,任何人無權買賣,在坐的不會不知吧?”李勝說道:“刑曹何在?私自買賣土地應該承擔什麼刑罰?”

清河縣掌管刑曹的官吏,叫做張菘,是一位十分乾練的中年人。他聽到李勝點了他的名字,就站了起來。

“稟縣令大人,私自售賣官府授田,如若查實,一畝笞十,二十畝加一等。買賣數量巨大者,刑至百仗。且原田返還,本金沒收。”

李勝對於張菘的回答很滿意,點了下頭,又問道:“如果佔田過限者,該如何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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