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著他自己也是近親通婚,他突然渾身發涼。
他立馬開口道:
“禁止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成婚!”
“現在天幕已經昭示天下百姓,近親不能成婚。”
“想必他們也都能接受這條律法!”
“來人,即刻頒佈!”
......
此時各朝也有不少崩潰的百姓。
雖說他們早就知道周禮中告誡後人,“同姓相婚,其生不蕃”。
一個姓的兩人成婚生下來的孩子夭折率高,患病率大。
可是總會有人頭鐵不信邪。
堅持說他們不是同姓近親,是異姓近親。
表哥表妹什麼的,不是一個姓,都可以成婚。
像一些大戶人家,沒有兒子繼承家業。
也不想為女兒招贅婿。
就會挑選家族旁支的男子和自己女兒成婚。
以此來保全家業。
如果律法不執行。
沒關係,他們有的是銀子。
打通關係,或者偽造戶籍改變身份。
都是很簡單的事情。
原本以為這婚事是皆大歡喜之事。
沒想到這竟然是禍端!
自己女兒生出的孩子極有可能早逝!
即使僥倖生下,也可能會是畸形、痴呆,或者先天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