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時,幾個警察衝進飯廳,對著正在吃藥的寧初雪道:“我們接到報案,這裡有人獵殺蛇獴來做藥引。”
有個警官聞了聞她的藥碗:“應該就是這個,有野味的腥臊。”
警察頭子出示拘捕令:“請你跟我們回去協助調查:”
初雪一臉懵逼:“我不知道你們在說什麼。我沒有獵殺或煮蛇獴來吃。”
夜千帆黑著臉;“我警告你們最好別隨便誣賴良好市民。”
這時候,淘氣的小千尋正在客廳裡玩追追,玩得上氣不接下氣,十分歡脫。
他正在追逐的,是哥哥剛買下的蛇獴。
蛇獴是本性有點兇悍,會咬人的動物。
雖然咬了他一兩口,但他還是堅持要跟蛇獴玩。
初雪指了指正在客廳裡亂竄的蛇獴:“這不就是蛇獴嗎?我哪有吃?”
警察們一看,一個個目瞪口呆。
警察頭子說:“那這碗有野味腥臊的中藥怎樣解釋?”
另一個警察介面:“我知道了。他們可能買了兩隻蛇獴,一隻煮來吃,一隻用來忽悠我們這樣的警官。”
夜千帆端來了熬中藥的紫砂鍋:“你們可以拿這鍋藥回去做化驗。我其實只是用了蛇獴的毛髮來做藥引,沒有用它的肉和血。”
對啊,他所查到的古書,說這味藥只是用蛇獴的皮毛,沒說其他的。
警察頭子嚴肅問:“你們領養國家二級動物,可有辦理申請手續?”
夜千帆拿出了蓋章的準證:“請檢查,我已經在林業局按照手續申請。”
警察們仔細看了檔案狐表示:“老大,看來我們擺烏龍了。”
警察頭子覺得被耍,甚為不爽:“哼,快帶紫砂鍋回去做檢驗。”
“我們走!”於是,一群無功而返的警察準備走出門外。
這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