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宇怕陶興變卦,先預支他兩萬塊錢作為定金,事成之後,剩下的錢馬上到位。
楊淑華起先不同意,可陶興是鐵了心要給母親最好的生活。
他磨破嘴皮子,好話說了一籮筐,楊淑華拗不過兒子,勉強同意。
這才有了陶興主動自首的一幕發生。
後來,趙宇又帶著楊淑華去和傷者以及死者家屬談判,傷者給了四百萬,死者二百萬,很快,家屬都在諒解書上籤了字。
按說,這件事算是告一段落。
可楊淑華不這麼想。
眼瞅著趙宇出手闊綽,幾百萬拿出來,眼睛都不帶眨一下。
她感覺兒子虧了,向趙宇提出來追加五十萬,趙宇不答應。
楊淑華看這事不成,又提出趙宇把剩餘的九十八萬給她。
趙宇同樣不幹。案子還沒開庭,他要等到陶興判決生效才肯出錢,楊淑華說啥也不答應,還威脅趙宇不給錢她就告發。
把趙宇逼急了,找派出所的人將楊淑華關了一天一夜,以為這樣,楊淑華就不敢造次。
萬不成想,楊淑華放出來後,越想越窩囊個,越想越氣憤,便有了她攔車喊冤的這一幕。
厲元朗聽完,面色凝重。
說實話,他並不可憐陶興一家。
明知道趙宇犯罪,出於利益目的欺騙司法機關,嚴重侵犯了司法機關正常辦案,其行為已經構成包庇罪。
簡直就是助紂為虐。
考慮到楊淑華的狀態,厲元朗沒有把話說得嚴重,以免刺激到她。
詢問楊淑華,她說的這些可有證據?
“我就是證據。”
聽到楊淑華近乎法盲的回答,厲元朗心涼半截,無言以對。
“你先回去,這件事我們會認真調查的。”
“厲政法,你可一定要說到做到啊。”楊淑華還要糾纏厲元朗,何小玲適時把她勸走。
厲元朗坐在椅子上,思考一會兒,起身對宗寒山說:“宗主任,時間不早了,回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