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小嬌,有沒有印象。”
厲元朗聞聽恍然醒悟,“海欣,你是說招待所的服務員張小嬌?”
“對的,就是她。”
厲元朗十分好奇,鄭海欣怎會知道這個女子,自己被張小嬌冤枉,貌似沒跟鄭海欣提起過。
“你不用猜了,是我無意中碰到的。”
原來,有一天,鄭海欣在苗玲陪同下去京城的燕莎逛街。
累了,就坐下來喝咖啡吃點心,藉以放鬆心情和身體。
就在她的隔壁桌,鄭海欣聽到一個打扮豔麗的女子在通電話。
她沒有偷聽別人說話的習慣,架不住那名女子說話聲音實在過大。
鄭海欣本就是個喜歡安靜的人,對於大吵大嚷十分厭煩,正準備一個眼神,讓苗玲過去提醒女子一聲。
卻聽到女子通話時,提到了“厲元朗”三個字。
鄭海欣一下子不淡定了,便側耳認真聽起來。
看樣子,女子和對方是因為錢的事情吵個不停。
好像女子把錢花光了,要求對方給她打錢過來。
如果不給她錢,她就威脅對方,自己去找厲元朗主動坦白交待。
鄭海欣有心,一直坐著,等到女子離開時,偷偷告訴苗玲跟蹤她,看她在哪裡住,再打聽出來女子的身份。
這種事對於苗玲來說,小菜一碟,不費吹灰之力就把女子的住處和詳細身份查個清清楚楚。
她正是張小嬌,住在京城一處小區裡。
不過,張小嬌的房租就要到期,還沒續交。
怪不得張小嬌急著要錢,在不交房租的話,房東就要把她掃地出門了。
苗玲還打聽到,張小嬌是戴鼎縣招待所服務員,因為誣陷厲元朗出逃,目前躲著不敢回去,就怕厲元朗或者警方找到她,明顯做賊心虛。
真是踏破鐵鞋無覓處,得來全不費工夫。
鄭海欣無意中的發現,卻給厲元朗證明清白,提供了一個強有力的人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