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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四十八章 不違法 (2 / 2)

“隨我去看看。”李斯起身朝外面走去。

縣衙並不大,李斯剛走幾步便看到一群手持棍棒的男子圍在縣衙外,站在前面的幾個人手中更是握有一把大刀,面色兇悍,氣勢洶洶。

不用說,必是陽湖裡村民。

“將秀蘭交出來,再不交出來,我們就去邯鄲敲登聞鼓,等報到大王那裡,大王絕對不會放過你們這群狗官的。”領頭的男子大聲說道。

“報官?本官就是官,本官還沒審判你們拐賣民女,你們倒是先誣陷本官了。”李斯冷笑道,活了這麼多年,他還是第一次見到面對官員如此囂張的黔首。

看來這麼多年的放任,養成了他們囂張跋扈的習慣,就連官府也不被他們放在眼裡。

李斯勐的一揮手,身後侍衛齊刷刷的上前一步,長槍前指,一股肅殺之氣瞬間瀰漫而來。

陽湖裡村民雖然兇悍,但是和正規軍相比還是差得遠,更何況李斯這些侍衛全部是趙王親衛後備軍出身。頓時嚇得後退幾步。

站在最前面的男子似乎是覺得丟了面子,又往前邁了一小步,腰板挺直,刀尖指著李斯。

“什麼拐賣民女?那是老子明媒正娶的妻子,有親朋好友為證,拜過堂,過過門的。況且你說老子強搶民女,你有什麼證據證明?”這個叫程南的男子質問道。

李斯頓時眉頭緊鎖,他還真沒有證據,因為他救的女子不是趙國人,而是衛國人。

趙國的法律只會保護國人。

什麼叫國人,有戶籍的才叫國人。

秀蘭是衛國人,沒有趙國戶籍,自然不能算作國人。

也就是說,秀蘭雖然被拐賣,但犯的是衛國的法,而不是趙國的法。

這也是為什麼李斯把程南抓了又放回的原因,在這個桉件上,對方確實沒犯法。

你可以怪趙國法律不健全,但不能說對方違法而把他抓捕起來。

至於衛國……實力都不及趙國一個郡,怎麼可能敢管這種事?

不過李斯相信陽湖村拐賣的那麼多人中必然有趙國人。

一群土匪紀律不可能嚴明到哪裡去。

“你說你是明媒正娶,那是否經過女方以及女方家人的同意?”李斯沉聲問道。

“自然是經過他們同意,但是誰知道女方剛嫁過來幾天竟然就反悔了,草民彩金錢都花出去了,怎麼可能同意她們反悔?那秀蘭堅持回孃家,草民不同意,只能將她關在家中,最後結果就像大人見到的那樣……大人,草民是真冤枉啊。”程南悲聲說道。

“呵呵,如此說來,倒是女方的不是了。”李斯差點被氣笑了。

如果不是這幾日所見所聞,和查到的這些事情,他真就相信了。

“那是自然。”程南理所當然的說道。

“既然如此,待我將女方家人叫來,詢問之後再做處理。”李斯說道。

“如果大人今天不將秀蘭放出來,我們就進去搶人了。”程南一揮手,身後眾人圍了上來。

“全體聽令,弓箭上弦,只要對方再往前邁一步,格殺勿論。”李斯厲聲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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