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明佑不耐煩地將她的手給甩開,從口袋裡掏出兩份小禮物,往她懷裡一塞,“我還有事,先走了。”然後真就離開了這裡。
“明佑哥哥!別走好不好?”她幾乎已經告訴了所有人,到時候牧明佑不在的話,她該怎麼收場,最後所有人都會嘲笑她說謊吹牛的。
“白子墨,人的無知也需要有個限度,我勸你多讀點書,不要再這樣白痴下去了。再見!”
這幾乎是牧明佑對白子墨說過的最狠的話,直接讓白子墨愣在那裡。
看著牧明佑毫不留戀的背影,白子墨暗自捏緊了拳頭,她想做的事情,就必須要做到,她不要淪為所有人的笑柄,這次不成還有下次!
因為心情鬱悶,牧明佑也不急著回去,一個人在大街上閒逛。
路過一家大酒店的時候,正好看到那個洪叔從車上下來。
洪叔身邊的人已經認出了牧明佑,要是牧明佑裝作沒看見的話,那就太不禮貌了。
“洪叔,原來你住在這裡啊。”這可是全鎮最好的酒店了。
聽出了牧明佑的聲音,洪叔微微一笑,“是小牧吧?怎麼這麼晚還在外面?”
“剛剛參加完聚會回來,好久沒散步了,所以來散散心。”
“聽上去心情不太好啊,要不要來陪我喝上兩杯?”洪叔看上去心情也不是很好。
牧明佑遲疑了一下,還是答應了,“好吧,反正我也沒什麼事情可忙的,恭敬不如從命嘍。”
跟著洪叔回到了他酒店的房間,牧明佑不禁有些好奇,“洪叔,已經晚上了,您怎麼還帶著墨鏡?”
“怕光。雖然看不見,但是還是能感受到光的存在,沒辦法。”洪叔沙啞的聲音聽上去無比的滄桑,這同樣是一個有故事的男人吧。
兩人坐在陽臺的小桌子邊,洪叔的手下取來了一瓶上好的白蘭地,給兩人倒上。
這個小鎮的夜景沒有大城市的那種霓虹燈,有一種別樣的美感,只可惜洪叔看不見。
“洪叔為什麼會來到這個小地方呢?”牧明佑對這個滿是故事的男人充滿了好奇。
“這裡是我愛人想來的地方,所以我就來了。”洪叔臉上帶著淺淡的笑容,又帶給人一種和善的感覺。
牧明佑只覺得這個洪叔,越接觸下去就越是難看透。“您的妻子很幸福,能擁有您這樣的愛。”
可是洪叔不贊同地搖搖頭,“她不覺得幸福,不然不會選擇帶著孩子離開我。”
“也許這裡面有什麼苦衷吧,如果她是愛您的,那麼一定捨不得離開您。”
換言之,捨得離開,那就是不愛,他不相信。
洪叔一口飲盡了杯中的酒,手下連忙過來倒上,“不說我了,說說你吧,你好像也不是本地人吧?怎麼會來到這裡呢?”
一般的年輕人都向往大都市的繁華與奢靡,很少有牧明佑這樣,專往小地方跑的。
“不瞞您說,我也是過膩了聲色犬馬的生活,所以逃離到這裡來,躲個清淨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