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個時候我絕料不到十幾年後男女學生之間互贈生日禮物會發展到如此頻繁並且如此平凡的地步。
那個時候的我們如若收到一份異性同學的生日禮物,興奮到整晚都睡不著覺的程度。滿腦子胡思亂想。
是以蔣麗莉答應與揭飛翔約會,揭飛翔會請我們兄弟看錄影。
所以,要做出給異性同學買一份生日禮物那得下多大的決心,那得糾結多長時間。
所以為要不要給熊妍菲買生日禮物,我連著兩個晚上想了又想,左一個想法右一個想法,一個新的想法產生之後沒過幾秒鐘又被下一個想法代替,最後反過來又覺得第一個想法好。
但最終我還是決定——買。
其實,決定買生日禮物,並不是我對熊妍菲有什麼非分之想,我和施志強一樣清楚地知道我們之間的差距。
我只是隱隱地有一種期待,或者僅僅想證實一點——熊研菲期望我送她一份生日禮物,哪怕就是以普通朋友的身份。
畢竟在她家裡的時候我跟她開過這個玩笑。
確定了買,但買什麼合適,又把我折磨得半死。太貴,不適宜,也不符合我的身份,真的只送一張賀卡,又不可能。
一直糾結,直到星期四晚邊我才定下來——買絲綢圍巾。
之所以買絲綢圍巾,一方面是基於它便於攜帶。我有一個防備,萬一熊研菲沒有要我買禮物的意思,我可以將它一直擱在袋子裡,避免不必要的尷尬。
還有另一層作用,可以藉此試探熊研菲對它的珍惜度。
十幾年後,男女同學互贈生日禮物氾濫成災,禮物僅僅成了一種擺設。有些禮物很有可能轉背便被生日的主人丟進垃圾堆。就算不往垃圾堆裡丟,絕大多數禮物免不了被束之高閣的命運。禮物便僅僅是禮物。沒有任何情分。
我不希望自己第一次送出的生日禮物是這樣的命運。
可怎麼才能感知到你送的禮物被珍惜呢?如果是隻能置放在家裡的東西便不容易被感知到,不好詢問,也不好跑人家裡去看。
總不至於你送人家一盞檯燈,你天天問人家:你有沒有用我送的檯燈看書?
人家不罵你神經病才怪。
送圍巾卻很容易被驗證。圍在脖子上便是珍惜,不圍,那就僅僅是禮物。
星期五我忐忐忑忑地過了一上午,到了放學時間我正想走去二班視窗,想以自己出現在二班窗戶前的身影提示熊研菲我有事找她,可是,吳蓮子卻攔住了我。
“鄭啟航,我有一道數學問題要問你?”
“什麼數學問題,等會再說吧。”我不耐煩的說。
“請你幫忙點化一下。”吳蓮子用求助的眼神看著我。
我走到她身邊,“什麼問題?”
吳蓮子翻開書,“這一道題我有點不太懂。我是有事要和你商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