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施法者對於一個團體的好處是不言而喻的。
在這個有魔法的世界,施法者不僅是強大的戰力,還是生產力。
最起碼兩個人的吃飯應該不成問題了。
這可是原本相當困擾亞瑟的一個問題。畢竟兩人帶著的乾糧,恐怕都不夠格魯特一人一頓飯吃的。
格魯特的胃口太大,在塔蘭城自有記憶以來就感覺幾乎從未吃飽過。現在有了施法能力的格魯特自帶燒烤攤,兩人進入山區之後,立刻轉身化為獵人,開始盡情的捕捉山區中各種各樣的小動物用來果腹。
這下卡巴爾山區的動物們徹底倒黴了,要知道一個戰力堪比戰職者的雙頭食人魔就足夠橫掃這片貧瘠的丘陵山區了,這裡是處於相對安全的人類國度,既沒有什麼大型生物,也沒有滿山跑的大型魔獸。
至於那天偶爾碰見的那頭巨熊,好吧!他連雙頭食人魔自己都打不過,格魯特的小腦袋只是給自己加持一個強壯,上去就能把巨熊摔得七葷八素。
更別說還有亞瑟,亞瑟手中的步槍和格魯特的薩滿法術兩相結合,成了卡巴爾山區無敵的存在,連成群的灰狼碰見兩人也要吃癟。
這一段跑路的旅程對格魯特來說可以說是天堂一般的日子,不僅僅是因為能夠吃飽,而且每天為了吃而努力,然後親手將逮到的獵物做成美味的食物,將它送進自己的肚子,那種飽腹感和溫暖感,這比起過去,對格魯特簡直就是世上最完美的生活。
人生真是幸福啊!
如果此時格魯特的語言能力足夠的話,他一定會脫口而出這樣的感嘆。
但是兩人中的亞瑟卻不能只是這樣,吃飽了,他還要考慮兩個人的未來。
“或許應該去南方?”
亞瑟貧乏而有限的本世界地理知識讓他很難做出足夠準確的判斷。他的原身原本只是塔蘭城貧民窟裡的一個孤兒,從沒學習過任何知識,他對這個世界有限的常識都是透過左鄰右舍的閒聊以及去酒館裡偷聽得到的。
這樣的他能有什麼見識。
他只知道,塔蘭城屬於塔蘭伯爵領,現在他們既然是在塔蘭城犯了事兒,那麼離開塔蘭伯爵領地是必然的選擇,那麼周圍對亞瑟有吸引力的就只有南方的泰瑟米爾了。
那裡之所以吸引著亞瑟,是因為亞瑟在貧民窟的酒館裡曾經聽說過泰瑟米爾是周圍附近地域中施法者最多的城市,泰瑟米爾和塔蘭伯爵領同屬於薔薇花公國,但是泰瑟米爾卻是薔薇花公國的首都,遠比塔蘭城更繁盛,人口更多,那裡有許多正式的法師,據說還有施法者們的樂園,法師協會。
那是個集聚了無數法師智慧的聖地,對亞瑟這樣立志成為施法者的人有著很強的吸引力。
無論如何他都必須成為法師。
否則他如何穿越時空。他可沒忘了,他那個憊懶的金手指啟封的秘籍,可是需要魔力來驅動的。
他可和格魯特這樣只憑著血脈就能自行領悟魔法的怪物不一樣,嚴格來說,人類中似乎也有類似於格魯特這樣憑著血脈傳承就能學會魔法的異類,他們叫做術士。
可是亞瑟卻沒有這種天賦,他還是需要像是普通人一樣,後天一點點積累和學習才可能成為法師的。
這天晚上,吃飽喝足之後,躺到了的格魯特在旁邊一會兒就鼾聲如雷,這一段時間,營養充足,格魯特長得越發肥碩起來,就像正常的食人魔的體型那樣,肚子開始鼓了起來。
而那個原本長在脖子上的小腦袋也變得越來越大,向著正常的食人魔的第二顆腦袋的形狀進化。
亞瑟自己也慢慢習慣了和有這兩顆腦袋的格魯特相處。而不會像剛開始那樣,時常會產生某種怪異感,就比如,當他和格魯特說話的時候,習慣於看著對方的眼神說話,但現在,有時候竟然會不知道究竟該瞅哪個?
這讓亞瑟會有種自己是在和兩頭食人魔相處的錯覺。
一頭是格魯特,一頭是格特魯。
這真是……好在人是一種習慣性生物,很多時候人的習慣會隨著時間的變化而改變的。
現在亞瑟偶爾仍然會時不時的將格魯特的兩個腦袋當成兩個生物,但實際上,他現在知道,食人魔的兩顆腦袋,實際上確實思維上有些細微的不同,這樣讓亞瑟覺得找到了更好的適應這種變化的方法,他將他們當成一個人體內的兩個人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