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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死人村 (1 / 4)

“投名狀?”

唐雲仔細琢磨這三個字,便不再理會方三,專心看手裡的紙張。

上面的字跡歪歪扭扭的,所寫的東西,或是簡潔明瞭,或是複雜繁密,但無一例外,都是放在陰暗面才能出現的。

都察院掌握彈劾之權,監察御史巡視各方,很多官員為了保住烏紗,這位御史中丞便成了他們巴結的物件。

收受賄賂,能夠給方楚楚平時帶來很多的進項。別看方楚楚表面上清廉如水,在北荒魏城,她可是有著數座房產和大片的草原,有專人負責看管。

方楚楚死亡的那天是神功元年三月十九日,這上面說,她在十七日的時候已經做好準備,離開神都。據說內衛若水已經偷偷對方楚楚展開了調查,她要逃往北荒。

“果真是找死。”唐雲不由的嗤笑。

獵狼衛不止一次接過刺殺叛逃官吏的任務,他們以為躲到遙遠的北地就能高枕無憂,沒過多久便又成一具刀下亡魂。

方楚楚,不過是一個隱藏的很深的貪官而已。

值得注意的,還是一些和蘇聽荷有關的紙張。

根據這上面所說的,是蘇聽荷對方楚楚打聽,有一北地州刺史攤上事了,欲尋求方大人幫助。這蘇聽荷當時是察院專管漠北地方巡按的監察御史,因此那邊有官犯了事,自然會先找來她。

蘇聽荷報給了方楚楚,從回信上來看,方楚楚言語簡單,說的很清楚,她並不想幫。

那犯事的北地刺史,便是楓州刺史駱荀。

駱荀避戰不出,是大罪,不僅會丟了烏紗,甚至還要問斬。

當時蕭山營存活下來的軍兵冒死行至千里,擊鼓鳴冤,已經鬧得滿城風雨,方楚楚為了自己的名聲,最初是不願意幫的。

不過這駱荀給的錢很多。

他很捨得給錢。

黃金四千兩。

大周的物價,一兩黃金,便可在東市買一匹西域駿馬,甚至還綽綽有餘。

方楚楚給駱荀的回信,是可以幫忙。

首先,監察御史蘇聽荷先動,她和當時擔任天官考功主事的莫南邱聯絡,讓他更改了對駱荀的評價。御史臺和天官衙門聯手,這駱荀變成了一個牧守一方愛民如子的好官。

其次,暗殺那個蕭山營獨活的人,將一切都偽裝成畏罪自殺。當然,當時動手的人就是方三。

方楚楚只養小孩,因為只有小孩子,才會避開所有人的注意。

外人只道是方楚楚心含憐憫,收養孤兒,卻不知這些孤兒,都是她的工具罷了。

蕭山營獨活的將士死了,人證不在。

隨後,方楚楚在朝堂之上,奮力為駱荀開脫,他們編造了一個假象。

這假象,便是當時北荒突襲楓州,楓州自顧不暇,無法出兵援助。北荒方面很容易,因為楓州是軍鎮重地,當時還真是有一群北荒鐵騎在城外晃悠,不過他們並未靠近城池,只是一些斥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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