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永仁聽後,也意識珠寶店老闆確實還有其他選擇,比如請影星代言做廣告,比如換個名字換個店面重新開業,十萬塊錢好像確實有點高,畢竟現在還不是後世,港幣的購買力還是很強的。
他當然知道自己出的“點子”是絕對值十萬港幣的,但別人不知道啊,而且這“點子”一說就透,他也不能隨便說出來為自己增加說服力。
於是他主動伸出兩根手指頭,降價道:“八萬。”
“最多兩萬……”
最終,經過一番唇槍舌戰後,以三萬成交。
而珠寶店老闆也不是傻子,即使陳永仁是巡警,還是擊殺多名悍匪的巡警,也不能讓他信任分毫。
所以他提出了個要求:必須先看到效果才能付錢。
對此,陳永仁也同意了.
陳永仁對自己的點子有信心,也不怕他不給錢。他要敢賴賬,不但珠寶店還得被搶一次,骨灰都能給他揚咯,魂都能給他吸咯!
於是被打劫的“天文臺鐘錶珠寶店”,當天就在門口顯眼位置拉出了一條橫幅:
“同一天來了兩家劫匪證明了什麼?證明我們的珠寶不摻假!”
然後這個珠寶店老闆還聽了陳永仁的勸說,去報紙和電視臺做的好大一波廣告。
第二天開始,珠寶店門口就人頭湧動,人是越來越多,已經形成了網紅珠寶店的效應……
明眼人都看得出,這家金店是要火的節奏啊。
當然,其中有一半的人是陳永仁讓珠寶店老闆僱來的託!
珠寶店老闆也是個爽快人,三天後見這個主意見效了,當天就把三萬塊錢給了陳永仁,還生怕他嫌少,一個勁的說好話。
陳永仁當然嫌少,他這個點子絕對不止區區三萬塊,但他是個守信用的人,雙方也是按口頭協議辦事,沒毛病。
不過他也多提了一個要求,就是讓對方寫了份檔案,證明這是對方給他的諮詢費,前因後果都要寫的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免得以後自己發財了廉政公署來查的時候說不清楚……
未雨綢繆、居安思危、防患於未然嘛!
穿越了這麼久,手裡終於有了點啟動資金了,不容易啊。
其實,對陳永仁來說,搞錢,很容易,他現在手裡還有搜刮自姑爺仔的三十多萬港幣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