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媽媽去世之前囑咐我,讓我走正道,當警察。”
“我的事業和未來,在警隊,不在社團。”
尼瑪九七年港島迴歸後,你們這些社團大佬都跟喪家之犬一樣,被國家機器壓得喘不過氣來。
這時候讓我混黑?豈不是和49年入國軍一樣,腦子壞掉了……
套用一句老話——別看現在跳得歡,就怕將來拉清單。
雖然現在港島社團橫行、劫匪叢生,走私、販毒、賭博、嫖娼……似乎是社團的黃金年代!
但那是因為鬼佬政府故意縱容的結果。
反正他們只要賺錢,才不管你港島亂不亂呢。
畢竟他們也管不了幾年了,誰又會為一個租金快要到期的房子花錢花精力去裝修呢。
這世上,最難得的是烈火烹油、鮮花著錦時的清醒
而作為穿越者的陳永仁就很清醒。
他清楚的知道,九七年港島迴歸後,港島的社團和大大小小的匪徒們俱都走上了下坡路。
當十幾億人口的大國認真起來,任何黑色勢力都將受到粉碎性的打擊。
混社團,沒前途的!
而當警察就不一樣了。
警察好歹是國家暴力執法機關,屬於公務員的一種。
而且港島警察相比內地警察,待遇更好,薪水更足,地位更高。
要知道,迴歸前的港島,大英帝國那點駐軍,跟篩子一樣,有跟沒有一樣。
所以警察的最高首腦警務處長,就相當於港島的國防部長加三軍總司令加警界一哥。
甚至就連車牌都是單獨的一個“1”字,可見其權力之大,地位之高。
從一個警校生做起,經過自己的努(kai)力(gua),一步一個腳印,爬上“一哥”的位置,好像也蠻帶感的。
運氣好的話,封疆大吏,港島特首,也不是不能爭取一下的!
更重要的是,當警察就相當於有了一張合法的殺人執照,更有利於自己獲取靈魂碎片。
而這個電影世界裡的港島,可是有著“東方哥譚”的美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