折騰了半天,小文站在我的面前表示計程車他出錢。
無奈我說等等,給局長打了個電話。
“是你呀,我剛想打電話問你這影片是怎麼回事?”局長的聲音從電話那頭傳來。
“有新發現,我調查清楚會讓小文給你發個檔案報告這個事情。我現在在警察局,我想借輛車。”
“借車?你在哪個分局?我疏通一下,你放心。”局長說道。
鬆了一口氣,十幾分鍾後我們要到了一輛警車。
期間我還在警察局檢視了一下三個死者的檔案,發現都有個差不多的特點。
死者都是萬人嫌,平日就樹敵眾多。
就算有明顯的憎恨物件,我們也沒辦法查詢到對方是否有奇點網的賬戶。
開車到了剩下三個兇殺案發生的地點,手裡提前拿了辦案的自封袋。
如法炮製爬出窗外,發現都有完全一樣的東西。
特別是第三個兇殺現場,隔壁確實有一個大樓但角度根本不夠。
並且這個地方的四個框,左側的檔條更長。
這明擺著不讓人在對面高樓發現這些檔條,我將擋板全部收集在一起。
用自封袋完全打包,並且寫上了取下框的地址和上下左右位置。
三個袋子一起遞給了小文說道:“東西你收好,回去立刻讓人提取看有沒有指紋殘留。我帶你去警察局順帶還車,今天我說的這些全部做一份記錄。明天中午之前交給總局局長手裡,那邊我已經聯絡過了。我們可以將矛頭指向科技犯罪了,只是一切還需要查證。”我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