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也沒人敢真的挑事情,畢竟訓練的時候都是大背心。
我身前的刀疤確實嚇人的,也沒人敢找不痛快。
忘了說平時我會暴露傷疤,但遇到比賽我會用打籃球網球的那種臂環去遮擋。
有時候找不到了還會用創口貼,醜歸醜總比刀疤嚇人好吧。
不過排擠我的只有隊員,韓老師倒是對我開始上心了。
讓我平時還練起了舉重和啞鈴,說是對跑步有幫助。
並且還讓我嘗試跳遠和跳高,但這兩個東西我都不行。
我的體重在還是太重,雖然在正常人眼裡已經很完美了。
但一上稱就知道我還是重,初三那年還有一次市運動會。
說是我們最後的機會,隊裡的都在說市運動會不管什麼專案拿到第一。
市裡所有的學校都會丟擲橄欖枝,成績再差也有學校排著隊讓你選。
初三馬上要中考了,而我們市運動會比中考早。
來看我訓練的女孩子也不見了,估計是忙著複習了。
我的訓練沒有被停止,並且也要求抽空看看書。
再幾天就要運動會了,測試的時候我也成功能跑進十二秒內。
我拿到了六十米和一百米的比賽資格,四乘一百因為隊員的排擠我被大家否定了。
那時候每年市運動的百米第一名大概都是十一秒五左右,記錄是十一秒二。
進十二秒就有機會拿冠軍,當然具體還要看當時的發揮和表現。
因為去年隊裡不是也有兩個十二秒內的,結果最好成績才第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