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中午我出了校門,大海要跟來被我制止了。
我打了計程車去往了傳票規定的法院,似乎是知道我們是學生所以法院的位置並不遠。
拿著傳票從門口進去,在門衛老大爺的帶領下進入了大廳內。
一位西裝筆挺的年輕人來到了我的面前和我握了握手說道:“路先生是嗎?”
“我是路橋。”我立刻說道。
“我是馬牌公司請來幫助你解決這次事件的律師,我姓韓叫韓東。可以叫我韓律師,你來遲了我們沒多少時間了這裡長話短說。”
“長話短說?”我說道。
“開庭之前我有幾件事情要和你說明,等一下法官詢問你什麼都無需多言。話越少越好方便我協助你,我會給你相對的提示。我的手到時候會放下或者叉腰,放下的時候你點頭說是就好了。但記住我叉腰的時候,你必須搖搖否認。聽懂了嗎?路先生?”韓律師說道。
對方此時插著腰,我下意識的搖了搖腦袋。
“那麼路先生我在說一次,我們時間不多了。。。”韓東無奈的重複。
“不不不,你的意思叉腰的時候我要否認的。”我立刻插嘴說道。
“這。。。那個很好路先生。我的意識是開庭的時候這樣做,反正你能明白太好了。這裡還有一個事情。就是你到時候不能再以社團自稱了,要。。。”韓律師話還沒有說完,一旁的法警出來直接抓住了我推到了一旁。
法警看了一眼說道:“要開庭了,什麼話留到法庭上當著大家面再說。”
韓律師應該說完了對話但我真不知道是什麼意思,我的注意力都在威武的法警身上了。
這裡似乎是審訊亭零零散散的沒有幾個人坐在位置上,上方的法官是個中年人。
我被法警帶到了被告的位置上,韓律師在我前面三四米的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