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這種全國進行轉播的大型賽事,如果陳晨取得很不錯的戰績,火是必然的!
而作為贊助方,順帶著自然會擁有很好的曝光!
基於這種情況,一百萬變成五百萬的酬勞,其實真算不得什麼;
還是那句話,對於一家有點規模的企業而言,一百萬也好、五百萬也罷,都在接受範圍內的。
可既然說是對賭,那必然是有輸有贏;
之前那種可能,對贊助方而言,是賭贏了;
有贏,那自然有輸;
如果說陳晨表現超級爛,那還好說;
畢竟他如果表現很差,文靜學姐一定會接手,那就意味著合同中止;
贊助方到時候雖然會虧點錢,但實際上的損失,可能都未必比一開始定的一百萬高。
可對方怕就怕出現一種情況——
陳晨接下來的表現不好不壞,那可真就尷尬了;
諸如陳晨在接下來的對抗中,磕磕絆絆地贏上個三五十場0.0
是!
如果能贏三五十場,陳晨這邊車組,照樣還是有很大可能進正賽,文靜學姐肯定不會接手。
可對於贊助方而言,這種情況真的很憂傷;
三五十場,折算下來,那就是差不多兩百萬左右的酬勞,再加上五十萬的基礎酬勞,那差不多小三百萬了!
小三百萬,最後卻買個不冷不熱的廣告,相比最開始的計劃,等於多付出了將近兩百萬!
是!兩百萬對於一家有點規模的企業而言,確實在承受範圍內;
可這錢,肯定覺得花得冤枉啊!
畢竟一開始的計劃,只是準備花一百萬的!
說是這麼說,可是人就難免有賭性,尤以這個代價,還不是太的時候;
萬一賭贏了呢?咳。
當然,還有部分原因,也是相比學姐一開始的開價,50萬+5*n的價格,確實還算是公道的。
唔,至少贊助方覺得勉強算是公道,不然也不會點頭了0.0
相比學姐在談判期間的錙銖必較,反倒是陳晨這位事主,真就像學姐的話似的、就跟個大老爺似的,啥都不操心。
說是這麼說,陳晨不插手,其實也是有自知之明;
他很清楚在某些方面,確實沒有學姐更合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