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明看完後,沉思片刻,點評道:“寫的很精彩,但還是有幾個硬傷。”
“你說。”
“一,不是很明白,既然村裡人都知道林小明是一個怎麼樣的人,為什麼到故事結尾,大家才最終疏遠他,不再和他來往?你如果一開始就知道一個人很虛偽,你還會和他來往嗎?這一點需要改一改,因為不符合實情。”
故事的第一個內容是這麼寫的,二喜的兒子娶老婆,林小明提了兩斤豬頭肉上門吃喜宴。礙於同村人的面子,二喜就讓他進去。宴會進行到一半,二喜家忽然著起火來,吃宴的人都來滅火,林小明卻不見了蹤影。
第二天林小明就上門對二喜說,哎呀,昨天喝酒喝得太多,醉倒在路邊。沒辦法幫忙來滅火,下次遇到事情,就招呼老哥,老哥一定來幫忙。但村裡人其實都知道林小明酒量很好,昨天根本沒喝醉。
第一個故事裡其實就已經差不多點明瞭林小明是一個非常虛偽的人,再到後面談論林小明這個人的真實性格,顯然就是畫蛇添足,多此一舉。因為前文就已經完全點明瞭,就沒有一步步揭開懸念的那種感覺。
這就好像一個兇殺案,明明告訴你兇手已經是誰。可你還是要一步一步地去揭開他的犯罪經過,然後再把這個人抓住,就變成了一件把飯叫饑的事情,屬於結構順序上的毛病。
“二,酒友的這個故事,也是在告訴人們林小明的真實面目。這種情況屬於那種人們還不知道他是個怎麼樣的人,而第二個故事就是將人們以為他是個好人的信念,變得將信將疑。可第一個故事,就已經說明了人們已經完全知道他就是個虛偽的騙子,所以這個故事為什麼要放到第一個故事後面?我覺得別人的文章,都是一步一步來,將真相放到最後。你的卻是反其道而行之,開頭告訴人們這人不好,然後又說他是怎麼從好到壞,有點反客為主的意思。不妥不妥。”
第二個故事更有意思,林小明有一個非常重要的酒友,平時林小明非常窮,買不起酒,這個酒友就經常請他喝酒,兩人是非常好的關係。那個酒友也自以為跟林小明關係非常不錯,是他最好的朋友。可是在這個酒友遇到困難,想找林小姐幫助的時候,卻根本找不到他人。故事的內容大體是這樣的,有一天酒友去隔壁村串門,在回來的路上,忽然遇到仇人,仇人喊了幾個人追打他,一路追到村口林小明家門口,酒友就來林小明家敲門求救。
林小明本來在家,可是看到外面的一切,就立即藏得嚴嚴實實的,躲在房裡不出聲,害得朋友被痛打了一頓。第二天還跑上門去說,你應該往村裡面跑的,我當時候在田裡幹活,不知道這件事,不然我肯定幫你揍他們。
但是村裡有人看到林小明之前是在家裡,沒有在地裡幹活,這讓酒友對林小明開始疏遠。
在第二個故事當中,酒友和村裡人都不知道林小明的真面目,可也就是從這個故事到第三個故事,讓人們對林小明的產生了懷疑。
故事結構應該是這樣,首先村裡人信任林小明是個好人,接著因為一系列事情,而讓村裡人對他產生懷疑,然後再經過一系列事情,大家就都知道林小明的真面目,自此大家開始逐漸疏遠他,最後孤獨終老。
簡單來說,正常的故事結構應該是這樣的。信任——懷疑——真相——疏遠。而到了蘇文琪筆下,就變成了真相——信任——懷疑——疏遠。前面三個的順序,顛倒了過來。
按照語文上來講,蘇文琪犯的錯叫邏輯混亂。文筆和內容沒得說,就是結構順序產生了偏差,讓讀者讀起來很彆扭。
林明詳細跟蘇文琪說了一下邏輯混亂的問題,蘇文琪道:“我明白了,你的意思是,要把第二個,第三個故事放到前面。第一個故事放到第三個故事後面,然後加上結尾。順序就沒問題了是嗎?”
“差不多這個意思。”
林明道:“但這不是故事的問題,是你將裡面的順序搞錯,你在第一個故事裡,應該寫成人們還不知道林小明是怎麼樣的一個人,接著按照故事情節發展,你再這麼寫下去,那麼順序就不會錯了。”
“行,我現在就改。”蘇文琪是行動派,立即動筆改起來。
林明無所事事,就拿起一本萌芽雜誌看起來。蘇文琪每次都要買十幾本帶在身上,除了萌芽雜誌的稿件是放在每一份雜誌的最後面一版,需要買很多雜誌才能投很多稿以外。看別人的作品,學習別人的才華,是也一個很好的習慣。
至少蘇文琪最近文筆大漲,也不是沒有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