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傑眉頭一挑。
“臥槽,原來是你乾的!”
老鄭呵呵笑道:“什麼我乾的?我那是在保護你!”
“媽蛋,把老子車炸報廢了,就是保護我?”吳傑笑問道。
老鄭收住笑聲,解釋道:
“局裡也是你出發之後不久,才跟蹤發現這三個殺手形跡可疑!可是在高速公路上,用鐳射照射引爆,那風險又太大了……”
吳傑很聽明白了。
高速公路不僅造價不菲,而且對社會經濟有極為重要的作用。
不可能在路上,用鐳射攻擊,燒蝕引爆越野車內的爆炸化合物。
否則那強勁的威力,必然會將路炸出一個大坑、碎片橫飛四濺。
無論是大坑,還是碎片,都特別容易導致後續車輛車毀人亡。
說不定還會將另一條車道也給毀了,到時候中斷交通,影響可就大了。
相比之下。
等這臺車進了服務區,在這裡引爆,就更不會破壞高速公路主幹道的正常通行。
再加上,無人機探測發現,吳傑三人並不在車裡,引爆越野車也不會傷及無辜。
因此,何樂不為呢?
總不至於讓這輛載著不少爆炸物的越野車,一直跟蹤尾隨吳傑吧?
不管是路上還是到了市區,只要一炸,帶來的破壞力可就更大了。
另外。
時間緊迫,事發突然。
想要緊急設卡攔截,半路圍堵,將那三個殺手給活捉,也是根本不可能的。
高速公路上,120公里的時速,怎麼攔截圍堵?
稍有不慎,就會釀成重大車禍。
至於抓捕……
那就更是想多了,他們車裡既有爆炸物,又有各種武器彈藥。
活捉的可能性小,發生火拼的機率反而更大。
總之。
趁著他們剛進服務區,還沒有下車離開,周圍沒有其他人,不會釀成多大傷亡的時候動手,反而是最合理的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