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天過後,兩人心照不宣,像是約好了一般,不再提起那個吻。彷佛它只是個錯覺,或者說是個錯誤,也可以把噹噹成一次意外。
古霍把注意力轉移到工作上來,他和米岐說,他等不到回國就想把這首歌發表。
米岐是無所謂的,無所謂的時候她總是支援他的一切想法。
“可以啊,哪天晚上搞個直播,隨便唱幾句。”她想了想說道。
古霍本來是預備把新曲發表當作大事對待的,至少先報備公司,然後請示程瀟瀟,看她怎麼安排,包括以何種形式發表等等。結果沒想到米岐三兩撥千金,三言兩語就把自己給安排了,態度稀鬆平常,簡直到了兒戲的地步。
對於她的建議,古霍沒說同意,那麼就是不同意了。
見他不說話,米岐就已經猜到他應該是不認同,於是又說:“當然了,這只是我個人建議而已,採納不採納,決定權在你。”
古霍想了想說:“至少先通知公司那邊吧。”
“通知公司幹嘛?”米岐不以為然:“這次的曲風和歌詞,和以往大相徑庭,你讓公司知道,他們肯定會讓你改。到時候公司是滿意了,那你呢,你滿意嗎?”
古霍一想她說的也是,反正這次從歌曲從到到尾公司都沒有參與,完全屬於他的個人作品。公司也沒有必須要報備的規定,藝人合同上沒有相關條款。所以即使由他個人釋出,法律上情理上的不存在任何不妥之處。
但是......
“畢竟是新歌發表,隨隨便便搞個網路直播,是不是太草率了......”他還是覺得這是一件大事,值得慎重對待。
米岐笑了:“怎麼你還準備請風水先生算一算良辰吉日,再放它個三天三夜的鞭炮,然後邀請各大媒體和音樂人朋友參加新歌釋出會?——拜託現在都是網路年代了,你快把上個世紀那一套放下吧。”
古霍不服氣的說:“新歌釋出會怎麼了,線上主流歌手都有在辦,TheLava的每張專輯也都舉辦了釋出會。這是很正常的程式,被你說的我好像是老古董一樣。”
“新歌釋出會是吧。辦是辦了,但是效果呢?”米岐攤手:“就他們那些個所謂媒體和音樂人,事到如今還有什麼影響力呀。你去看看他們微博的粉絲數量,加起來也沒有一個三線藝人多。還有他們所謂的宣傳,無非就是在自家網站或微博上走一波,不是我瞧不起人,可粉絲就那麼一點,他走幾波都沒用啊。所以說與其花錢請別人替你們做零效果宣傳,不如你們自己替自己宣傳嘍。”
經她這麼一說,古霍想想也的確是這個理兒。一旦有新曲等待發表,公司首先就要邀請各路人馬參加釋出會。這已經成為了業界習慣,即使沒什麼屁用,但大家也都習慣成自然了。
可如果真的要像米岐所說的那樣,要他自己下場宣傳,古霍又放不下偶像包袱。畢竟藝人都是高高在上的,是要保持神秘感和距離感的。事事親力親為,那得多掉價啊。
“要是都按你說的做,那我可不就成網紅了。”古霍不是很認同的說。
“所以說你整天diss人家網紅幹什麼?”米岐感覺他動不動就要把這個群體拉出來遛遛,好像意見很大的樣子。
聞言古霍切了一聲,態度非常輕蔑:“他們那些人,沒有半點一技之長,就知道譁眾取寵搏出位,我不diss他們diss誰?”
米岐說:“人家怎麼沒有一技之長了,動輒坐擁百萬粉絲,這就是人家的一技之長。”
“哎跟你直說吧,我就是看不慣他們沒半點本事,還能有那麼多粉絲。”古霍終於道出實情了:“而且我還看不慣那些粉絲,好好明星藝人不粉,非去粉那些什麼網紅,真是毫無審美毫無品味可言。”
米岐嘲笑他:“哦——,我看你是嫉妒他們粉絲比你多吧。”
古霍不承認,“沒嫉妒,純屬看不慣。”
米岐笑了一會兒,邊笑還邊搖頭。心想這年頭藝人確實不好混,雖然比起八九十年代,出道門檻降低很多,但比起八九十年代,競爭也激烈很多。和他們競爭的,不僅有同一個圈子的同行,甚至是國外的藝人也瞄準了中國這個龐大的市場,躍躍欲試意圖分一杯羹。更糟糕的是,那些如雨後春筍一般層出不窮的網紅們,無時無刻不在分散大眾的注意力。
像古霍這樣低調不營銷的,想要在層層包夾中殺出重圍,根本就是不可能的。
所以米岐勸他:“我又要老生常談了,你最好別煩。就你那些上個世紀的偶像包袱,該扔就扔啊,別回頭把自己給壓趴下。現在流行的都是接地氣,你倒好,反其道而行。就那些你看不上的網紅,為什麼能坐擁百萬粉千萬粉,一是因為他們會炒作能來事;二是人家平易近人,能主動和人民群眾打成一片。不像個別藝人,總是端著,彷佛自己高人一等。”
“我怎麼反其道而行了,我連歡樂基地都去錄了,還有米寶那個破直播。都這樣了還不夠接地氣,非得我捲起褲腿下地插秧才行嗎。”古霍不滿地的說,看起來有點委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