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一大早,李小白就接到了警察的電話。
林正業今天早上終於出現在了警察局。
他自己的藉口是他昨天出差了,這是好不容易趕回來想把兒子領回去。
警察已經說了,待會兒過來把孩子接到警察局去。
李小白掛了電話,告訴了金娜這個訊息。
金娜非常緊張的把孩子緊緊抱在懷裡,雖然昨天她知道自己已經擁有了可以改變一切的能力,可是她並不知道,現在該怎麼做?
反正她一定不能讓兒子回到那個混蛋那裡去。光是想到那個滿是釘子的櫃子就讓她絕望。
對待一個四五歲的孩子居然用這樣的惡毒手段。
可想而知,在自己拿到兒子的撫養權之前,也許兒子就會在那個家裡徹底的隕落。
她不能給那個混蛋這種機會。
“李總,我不想讓小觀回去,有沒有辦法可以讓我把孩子留下?”
現在她唯一可以求助的只有眼前的這個女人。
“理論上。那個人是孩子的父親,並且他拿到了監護權,他有權利把孩子帶回去。除非有證據證明他們確實在虐待孩子,可是你也看到了,光是這種打罵的,這種傷痕並不能說是虐待,人家完全可以說孩子調皮,他們只不過動手打了幾下再說現在的家長。沒有幾個不打孩子的,哪有家長教育孩子不打罵的。
光是這個理由拿出來恐怕警察也沒有辦法。”
李小白當然明白眼前母子兩個的困境,可是這種事情人家站在法律的制高點上,是孩子的親生父親,而且還有撫養權誰還能說什麼?難不成不要讓人家把孩子領回去,有什麼理由有什麼藉口呢?
金娜一聽,急忙說道,“李總,有,有他們虐待孩子的證據。”
她一聽這個話,立刻想起了那個櫃子佈滿釘子的櫃子,相信這兩口子肯定沒有把這個櫃子銷燬。
“我已經說了,孩子現在身上的傷,無論是舊傷還是新傷都沒辦法作為證據。最多隻能是他們打罵有點過分,警察也只能規勸,但是不可能剝奪人家的撫養權。”這是事實,也是很多人無力的一點。
明知道親生的父親虐待自己的兒子,卻沒有辦法可以保護這個孩子。
現在的法律還不夠健全。
就算是以後的法律,對待這樣的事情也只能說禁止這個父親在靠近自己的孩子,而沒有辦法,追究這個人的責任。
當然除非孩子已經被虐待致死。
可是恐怕到了那個時候做什麼都晚了。
就算那個父親和後媽一起償命又有什麼用呢?這麼小的一個生命已經不在這個世界上了。
“不是這些傷痕,是另外的虐待證據。昨天我給孩子洗澡的時候,孩子告訴了我一件事,在他們家裡,兩口子專門弄了一個佈滿釘子的櫃子,據說是那種衣櫃前面有一扇門可以鎖上,衣櫃的四周都佈滿了釘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