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志兵在路易斯咖啡廳足足等了一個晚上,也沒能等來李煜邦的到來,心裡氣鼓鼓的回了家裡。
他設想過李煜邦是個男人,就不可能容忍別人和自己老婆搞曖昧,可完全沒想到李煜邦居然是這個反應,根本對自己不搭理。
難道說張麗把前塵往事和李煜邦說過了?
搖搖頭,他不相信,一個女人要對一個男人坦誠這些絕對不是容易的事情,尤其是黑歷史,說了會在自己男人心裡留下隔閡的,他要是張麗絕對不會說,最多是把自己的處境說的悽慘無比,來博取男人的同情心,所以他篤定張麗絕對不會告訴李煜邦這件事。
那李煜邦不來,就只能說明李煜邦對於他相當不屑。
這個混蛋大概以為他不可能和張麗有什麼,因為他有錢有勢吧?
tnn的要不是自己當初有眼無珠,現在在這裡開著汽車的就是他程志兵。
還有李煜邦什麼事情啊!
程志兵咬著牙結了賬,這種咖啡廳可不會讓你坐在這裡一分錢不花的,肉疼的掏了二十塊錢,這也太貴了。
可是人家服務員可不會和你說理去。
回到家裡,已經是十一點多,程志兵脫了衣服一頭倒在床上。
自己老婆早在他上一次打了她一回之後,就回了孃家,等他來接她回去呢,可惜她千算萬算也沒算到程志兵有了賊心啊。
第二天,程志兵一早上去了單位,他現在在棉毛廠上班,是宣傳科的幹事,當然他這個工作也是託了便宜老丈人的關係,要不然他到棉毛廠也就是個工人,可惜程志兵現在可不滿足於一個宣傳科的幹事。
他嚮往的是可以開著氣派的汽車到處威風的生活,當然他絕對不會像李煜邦那個土鱉那樣,把自己打扮的像是土的掉渣的鄉下人,他當然要西裝筆挺,皮鞋鋥亮,腕子上帶著金光閃閃的手錶,當然是那種瑞士名錶,這才配得起他的身份。
光是想一想那種光鮮亮麗的生活,就讓他下定決心要離婚。
他老婆徐美鳳就在棉毛廠的會計室裡上班,是他們這裡相當好的工作,清閒的很,當然也是自己那個岳父乾的事情,自己女兒怎麼會不照顧呢。
他直接去了會計師,別以為他不知道,徐美鳳辦公室就是她單獨一個人用,本來應該一個會計一個出納一個辦公室,可是誰讓徐美鳳是廠長家裡的閨女呢。
走到辦公室門口,徐美鳳已經來了,正泡了一杯茶,拿著新出的人民日報看報紙,一邊還磕著瓜子。
看到程志兵,立刻臉上都是不屑,程志兵就是吃軟飯的,這些年她早看透了這個男人,當初還以為是一表人才,結了婚才知道這個男人就是驢糞蛋子表面光,除了會甜言蜜語幾句以外,屁的本事都沒有。
除了一天把自己打扮的油頭粉面的和廠裡的小姑娘套近乎,耍花腔以外,還有什麼本事啊!
自己當初這麼就沒長眼睛啊。
可是要說離婚,她也不肯的,這個男人再不好,可是表面的光鮮還是足夠讓她舒坦,被女人們的羨慕也是一種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