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要房子,我有房子住,姥爺,您給我點零花錢吧,我要買紙畫畫~”說著,林笑笑拉扯著姥爺的衣袖撒起了嬌來,兩隻小眼還眨巴眨巴的。
姥爺抬起右手,摟了摟下巴上的山羊鬍子,眉頭微皺,然後開口說道:“笑笑真的不要?”
“嗯!不要!”林笑笑連忙點頭,她可不想被一群親戚架到火上烤,姥爺的話有道理,可有道理又如何?她可不想成為親戚中的異類!
想要錢?可以,自己掙,太多了掙不到,但她一個重生人士想要餓不死還是很容易的,沒有必要為了一間十幾年後只有三四萬塊的房子讓親戚們記恨上,更不想讓林媽為難。
許姥爺沉思了一下,再度抬起頭來:“這樣吧,那間房子先放在我的名下,等啥時候拆了、賣了,錢給大家平分,但老丫頭要佔個雙份的!”
舅舅幾人連忙表態,表示完全沒問題,那會兒的房子根本不值什麼錢,大家也沒有認為賣掉之後能有多少入賬,再加上這件事原本就是林媽吃了虧,讓她佔個雙份更是沒有什麼問題。
帶著兒女去了居委會,居委會的人竟然意外的變得十分客氣起來——以前許家人要是去居委會,裡面的人一個個都是黑著臉沒個好氣的。
姥爺也不搭理他們,辦完手續就離開了那裡。
原本,房子能拿回來的並不只有這麼幾間,可許姥爺執意如此。畢竟,那些房子已經被這群人私吞了下去,想讓他們吐出來本就不是那麼容易的事,雖說李婉玉那邊找到N市北城區負責此事的人,可閻王好見,小鬼難纏。姥爺不想一次讓這些人吐個乾淨然後以後成天的給自己找麻煩,再加上房子多了,下面的孩子們說不定以後會因此不合,他可不想讓人許家的人因為這件事而人心散了。
錢,是個好東西。可有些時候,錢要是多了的話,反而會讓原本很親近的人因此疏離。
一件事,已經解決了,另一件呢?或許不會像這件事似的這麼快了吧?
林笑笑坐在林爸腳踏車的橫樑上,歪著腦袋在思考。
想到自家姥爺竟然把那件事隱瞞的這麼深,想來,也是不想讓這件事擾亂眾人原本平靜的心思吧?畢竟,有那麼一大筆錢放在那裡,看的見卻摸不著,要是讓人知道的話,估計沒幾個人能安得下心思來過自己的窮日子了。
如果自己能掙得回來,那對於兒女們來說,固然是一筆意外之財;如果掙不回來,那就當從來都沒有發生過,不必讓他們同自己一樣,心存遺憾直至終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