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警剛一張嘴,一把叉子扎進了他的喉嚨,男警捂著脖子,鮮血咕咕往外冒。
誰都沒想到光頭會突然出手,中年人大喝一聲:“開槍!”
砰砰砰……
槍聲四起。
鮑利斯四人對槍聲不關注,他們一個個的都舔著嘴唇看著脖子冒血的男警。
“太他孃的可惜了啊。”胖子叫道。
“這是浪費!”鮑利斯喘著粗氣,憤憤不平。
“浪費是可恥的!”高大男人道。
“光頭真是……不好相處啊。”女人說道。
反觀光頭,他已經不在原來的地方了,他來到了房間的另一邊,他的手掐著一名男警的脖子。
“放開他!”中年人大吼。
其實,他心裡亂糟糟的,今晚到底怎麼回事?
那邊有個聖地來的,這裡……這個光頭竟然度這麼快。
但是,中年人知道,聖地來的人不會吃屍體。
那麼,他們是……
“火藥味讓我厭惡。”
光頭終於開口說了第一句話。
“記得從一百年前,我就很不喜歡火藥的味道。”
“再往後推一百年,我被火藥炸傷,那件事好像是根源。”
“不過好像又不是。”
光頭搖著頭,道:“時間太久遠,遠到我都記不清楚,反正,就是不喜歡火藥味就是了。”
所有的制服朋友都恐懼了,如果這人不是腦子有問題的話,他的意思他至少活了……兩百年。
什麼東西能活兩百年還看著這麼年輕……
“我們是血族,是高貴的血族,又是血族中最高貴的美食家,我們需要血。”
鮑利斯眼看著那個男警的血流乾淨,他實在受不了了,“光頭,我們需要血!”
“patty開始。”
光頭說了一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