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豆晃晃大腦袋,“不是,我就是個賞金獵人。”
寧歌恍然,賞金獵人——捉拿官府懸賞告示上的罪犯,換錢的人。和遊戲裡的職業也很相似。
“難道這傢伙還有賞金?”寧歌推了推窮屠。
毛豆點點頭,“大二十金幣。”說著,手在懷裡東摸摸西掏掏,最後取出一張皺巴巴的紙,展開……上面的人物頭像正是窮屠。硃砂大字——姓名:窮屠。性別:男。年齡:四十左右。所犯罪行:搶劫殺人。懸賞:二十金。”
最後,寧歌和毛豆達成協議。
捕頭見快到嘴裡的肉飛了,很是氣憤,但也不敢得罪毛豆這個‘衣食父母’,一路悶悶的帶著寧歌和毛豆去領賞。
二十金幣,寧歌和毛豆六四開。
寧歌得了十二枚,見捕頭悶悶不樂的,便掏了兩枚給她,也是辛苦他們跑腿兒。
否則,她也撿不到這個便宜,解決了眼下食宿的問題。
毛豆收起他的那份賞金,便吆喝著捕頭繼續找通緝告示賺賞金。
捕頭得了兩個金幣,神色緩了緩,對那個圓胖胖的差役道:“拿來。”
那個圓胖胖的差役從背上揹著的箱子裡,掏出來一把懸賞的黃紙,全部給了毛豆。
毛豆看一張扔一張。
最後兩手空空的皺起眉,“怎麼全是便宜貨。”
圓胖胖的差役道:“貴的都扎手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