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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英,你別生氣,我、我不是……”謝景陽這會兒卻是被她一瞪,清醒了不少,反應快捷的抓住她要轉身而揮動的手臂,急急道歉。
“你放手!”江小英只覺得天雷滾滾,想不到謝景陽是這種男人!
因此,小臉因為這突兀被辱而氣得發紅,一雙眼睛更為通紅了。
她因為守寡多年,知道很多男人都想與她來一場‘露水姻緣’,讓她心裡特別討厭這種男人。
誰規定寡.婦,就非得隨隨便便的?
明明是男人自己先作賤了女人,最後反倒怪女人不貞不潔?
雖然不能一竿子打翻一條船的人,可要不是男人先有了貪頭,寡.婦能被受制而委身?
每個人的活法都不一要,但是,就沒有一種人,是自甘下賤的。無非就是受生活所逼,在選擇一條對自己最有利的活法罷了。
江小英也沒有覺得自己要為先夫守一輩子,說到底,她跟先夫的感情基礎為零,先夫又是個軍人,兩個人聚少離多,她一個人面對刁難不講理的夫家公婆叔伯妯娌,從未得到過他的維護,對他能有什麼感情?
至於說守三年,其實更多的,是為了自己的女兒。
先夫死時,女兒才剛剛滿三週歲,她要是不要女兒再嫁,不異於將女兒置於夫家那豺狼之地,她費盡了心血生下來的女兒,並不是為了被他人作賤她的!
為先夫守三年,到時女兒也年近七歲了,她又得了名聲,何樂而不為?
最主要的是,她二十二歲再嫁,跟二十五、六歲再嫁,其實也差不了多少。
反正,如何都逃不出她是二婚的事實,就算她的丈夫是為國犧牲的。
再嫁了人,夫家要是看不起女兒,那活法肯定就不一樣的。
她用命拼下來的女兒,她心裡肯定是愛重的。她寧可委屈一下自己,也不會想要一個只有幾歲的稚女來揹負。
這與她的家教不符合。
雖然那會兒她娘還在,可要不是大哥和大嫂明理,她也回不了孃家尋求依靠的。
而且,她娘死時,逼著她守三年就好,三年後就開始尋個好男人,嫁了吧。
當孃的,怎麼忍心自己的親女兒,才二十來歲,就要為一個男人守寡一輩子?
江小英也沒有蠢到這地步。
可正經相親,和被謝景紫這樣對待,有著本質上的差別!
她這是被謝景陽不要臉地調.戲了!
她雖然是個寡.婦,可還要臉,怎麼可能不生氣!
“小英,對不起!我、我就是頭昏眼花,這才沒有看準,你別生氣!我、我願意負責的!”
謝景陽一時間也不知道自己要說什麼話來拘留,見到小英一臉嫌棄的怒瞪自己,他想也沒有想,就直接這樣脫口而出。
“啥?”江小英怒容還沒有收起來,倒是被謝景陽的話弄得受驚不淺——
謝景陽說什麼?他願意負責?負責什麼?真不小心摸了一下她的手,就要娶她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