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開始行動很順利,幾天功夫,李周果然就上鉤了,然後,那天晚上,雪珍用想要野戰的理由,把李周引到了郊外。”
“因為害怕留下線索,所以我們沒敢直接跟在李周的車後面,我們想了個辦法,讓雪珍帶著個定位裝置在身上,然後我們根據訊號,遠遠的跟著就行。”
“然後只要等李周的車停下,我們就動手。”
“兩個車相隔一兩公里,不容易引起警方懷疑,而且在李周的車停下後,我們隨時可以在三分鐘內趕到,然後趁機綁架。”
“可是,萬萬沒有想到,那天晚上,我們跟著李周出了市區後,車就突然拋錨了。”
“然後我們把車修好已經過了半個小時,等我們追蹤著訊號來到李周停的車外的時候,李周已經把雪珍給強上了。”袁恆有點咬牙切齒的說道。
這時,旁邊的杜雪珍低聲道:“我是怕引起李周的懷疑,也怕如果我反抗的太強烈,李週一氣之下走了,所以。”
“我沒有怪你。”袁恆轉頭略帶溫柔的望了杜雪珍一眼。
說完,袁恆再次望向張坤:“你既然找到了我們,也許你們也調查過我和雪珍的一些事。”
“雪珍以前是做過小姐的,我知道,但是我不在乎,雪珍已經回頭上岸了,只要雪珍以後肯一心一意跟著我就行。”
“然後,被李周強上的事雖然是個意外,但我也不是不能接受,畢竟是我們想要綁架他在先,雪珍被他上了,也算我們咎由自取。”
“可是,我們萬萬沒想到,李家居然報警。”
“贖金拿不到不說,還要被警方通緝,然後再想起雪珍還被他上了,丟了夫人又折兵,我一怒之下,氣不過,就把他的傢伙給卸了。”
所以,這也算是李周自己咎由自取嗎?
如果他不好色,就不會有這事。如果他不喜歡熟女,也許也不會有這事。甚至,如果他沒有上了杜雪珍,也許也不會有這最終結果。
不過,這世上沒有如果。
而且,李周色歸色,這隻關乎他的個人愛好,只能說這人愛好不好,亂搞。
但是袁恆等人綁架殺人,就絕對是錯的了,違法亂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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