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覺得鬱總你的風格完全可以自己獨立品牌……鬱總想好叫什麼名字了嗎?”
初箏指尖點了點面前的封面上暮光二字。
後來他們才知道,初箏成立個品牌,不外售,只給程暮穿。
眾人:“……”
家裡有礦的人惹不起,惹不起。
後來這事不知怎麼又捅了出去,網友們更是酸成檸檬精。
有錢人的愛情就是這麼奢侈。
爸爸再也不擔心我會和別人撞衫了!
又一年。
初箏回去看鬱父鬱母,發現那棵樹上結了一個果子。
對,只有一個。
如果不是初箏特意去看,根本就不會發現結了果。
初箏將果子摘下來,放進那個木盒裡。
程暮家那棵樹也結了果,初箏和程暮將木盒送回寺廟裡,埋在那棵結緣樹下。
程暮仰頭去找他上次寫的牌子。
因為掛的位置比較好,程暮可以看見,只是……
程暮仔細辨認下,確認那牌子後面還有幾個字。
——命由我定。
四個字寫得端正又漂亮。
這得多狂妄才能寫出這樣的字?
程暮往前方看去,女子眉眼冷淡的站在那邊,身後是垂落的紅綢與木牌,如畫卷一般美好。
程暮垂眸一笑,走到初箏身邊,握住她垂在身側的手,十指相扣,與她一起眺望遠方。
他們的路還很長。
箏爺已經400萬了啊啊啊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