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的!”楊猛把船交給蕭鵬,自己跑出去做好靠幫準備了。
蕭鵬這裡憋著一肚子火,他剛才用意念分身看到那些船的連在一起,他們的船用粗鐵鏈拖著一個巨大的鐵板航行,鐵板沉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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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底所到之處一片狼藉。
他們的目標是海底的紅珊瑚。
現在紅珊瑚價格暴漲,那些毛料的原料價格每年打著滾的漲,原來一公斤只需要幾萬塊錢,現在價格直逼百萬!這讓江浙沿海不少漁民有了發財的新思路:捕幾船魚還不如撈幾根紅珊瑚。
很多人都把主意打到了這上面。但是紅珊瑚的分部很狹窄,只有寶島、倭國、和波羅的海少範圍有紅珊瑚。而在華夏,紅珊瑚屬於一級保護,所以在華夏想要打撈紅珊瑚,風險是很大的。
但是這不代表人沒有辦法,於是在小笠原群島以及硫磺島東部,就成了這些偷紅珊瑚的人的天堂了。
倭國海上警衛隊不是沒派人來,但是這些船就是打游擊:海監船來了就跑到公海,海監船走了就去盜採。
這裡距離倭國本土一千公里,往這裡派人那可是浪費了倭國的大量人力物力。
對於浪費倭國人力物力這一點來說,蕭鵬還是不在乎的,嗯,多浪費點也挺好。免得整天瞎發展軍力大搞軍國主義。
但是現在這種破壞就有點太過火了!
千里巖也有紅珊瑚,當時蕭鵬為了賺錢,還大肆繁殖了一批用啟靈術增加了它們的成長,但是珊瑚說白了就是珊瑚蟲的屍體,蕭鵬是讓珊瑚蟲快生快死才能做到紅珊瑚的高速增長。而自然界裡的紅珊瑚五十年才能長一厘米。用這樣的方法盜撈紅珊瑚那是造孽!
從嚴格意義上來說,這些船現在盜撈的位置,倭國拿他們還真沒有辦法。畢竟這裡是公海,這裡的紅珊瑚資源是屬於公共資源。只要不闖入倭國的專屬經濟區就可以。但是蕭鵬還真有理由收拾他們!
首先,你們破壞了我的漁具,導致我的船隻受損,其次,按照《公海公約》,在公海上的違法犯罪行為由船隻註冊國負責執行你們既然是華夏的漁船,那肯定要遵守華夏的法律!而在華夏,捕撈紅珊瑚可是犯法的!我這是抓捕犯罪分子!
所以蕭鵬才讓楊猛直接靠幫去收拾他們,盜撈紅珊瑚還敢做的這麼囂張那真是找死!
不過這些船的註冊國還真不知道在哪裡,應該並不是華夏,要不然按照《公海公約》,倭國是有權利抓他們的。
說起來在公海上,人們的行事規則就是《公海公約》,畢竟公海不屬於任何國家,任何國家都不能對公海行使管轄權。所以規定,公海上的違法行為歸船隻所屬國來管轄。也就是說如果有人在公海上殺人,如果船隻註冊國是華夏,那起訴權和抓捕權就在華夏;而如果船是在倭國註冊的,那就是倭國擁有起訴權和抓捕權。
但是有一點也是例外,那就是在船上一定要遵守船隻所在國的法律。比如說盜撈紅珊瑚這事,如果這些船是在華夏註冊的,而這事在華夏是違法的,那就意味著各國的軍艦都擁有登船的權利和扣留的權利。但是如果是南太平洋那些小島國註冊的,人家那裡沒有盜撈紅珊瑚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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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倭國的軍艦海監船就沒有登船扣留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