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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二百零二章 請君入甕 (2 / 3)

開心了一會兒後,潘毅調整一下情緒,撥打了一個電話:“馮局,我要跟你彙報一個事。。。。。。。”

蘇康可不知道潘毅要做什麼,這時候正坐在車裡吹空調呢,大冬天被人扔到海里可不舒服,一群落水者擠在車裡暖身子呢。

蘇康這時氣的不行。原本想的簡簡單單的事,怎麼變成這樣?

雖說葉玉麗優柔寡斷一些,但是經商倒真是把好手,短短几個月,千里巖海鮮在中高檔料理市場,已經挺有名氣。由於產量較少,在市場上近乎於可望而不可及的存在。這也就是為什麼那麼多顧客跑到千里巖碼頭等著買魚的原因。

其中,很多人都是專程從市裡趕來。由此可見,千里巖海鮮已經開始打響知名度了。

蘇康也得到了這個訊息。

千里巖海鮮啊,春節期間有比這更好的禮品麼?趁著春節期間多走動走動,誰不想再‘進步’‘進步’呢?

可惜這千里巖海鮮價格也貴,蘇康倒不是買不起,做了那麼久的城管隊長,藉著工作之便,蘇康灰色收入倒也不少。可是既然要多走動走動,那肯定少不了多送些禮物,那對蘇康來說,壓力那就太大了。

蘇康靈機一動,想出來一個最好的辦法:沒收不就行了?這可是在自己職務許可權以內的。

如果蕭鵬是在公司裡面賣魚,他倒也沒辦法,不過顧客們已經在碼頭上等待了,那蕭鵬沒有意外會在碼頭直接賣魚,那自己就有藉口沒收蕭鵬的魚了。

什麼輪渡碼頭,你這小商小販的能跟我大城管鬥麼?

要知道,《行政處罰法》明文規定執法部門有權採取沒收的處罰方式。雖說當事人交了罰款,東西會還給本人,但是城管扣押的生鮮物品,比如水果海鮮,如果當事人不馬上來處理,依法的話應當拍賣或者變賣,等當事人來了把所得款交給他,但是因為拍賣變賣都不現實,所以基本上都是處理掉,也就是銷燬或者放著爛掉,等當事人來了,賠錢給當事人就可以了。

這裡面就有大學問了,雖說賠錢,賠多少呢?你說千里巖海鮮的價格高?不好意思,誰能證明你這是千里巖海鮮?你的真鯛魚一千一斤?不好意思,按照市場價賠給你,批發價三十一斤,愛要不要。

你說馬上交罰款可以不?當然可以,但是東西你也別想拿回去,因為我們還要調查案件程序,反正按照法規,有權扣押物品三十天,你慢慢等著吧。

蘇康小算盤打的啪啪響,最便宜的價格搞到一船千里巖海鮮,一部分送禮,一部分賣出去,這可是奔小康的節奏啊。

蘇康怎麼想怎麼覺得這事划算,直接帶著手下來到了四島鎮。準備強制沒收了這些海鮮再說。

當蘇康到達四島鎮碼頭時,看到蕭鵬果然被顧客堵在碼頭賣魚,蘇康心中大喜,這可是大好事,一切如自己計劃中那樣,有理由沒收了。

他可真沒想過,蕭鵬還敢反抗。

城管要折騰經商的人,那不是太簡單了?你擺出張椅子我都說你佔路經營,你掛個招牌我說你違反市容,這樣的骯髒辦法蘇康有的事。

誰知道,蕭鵬不但不給他面子,還敢讓人把自己扔到海里去。

蘇康想過要報警,可是畢竟四島鎮並不屬於他的執法範圍,如果事情鬧大了,就算收拾了蕭鵬,最後還是自己給自己惹一身麻煩。特別是現在城管問題這麼嚴重,蘇康可不想事態擴大,只能自己想辦法:你不是開漁場的麼?我讓海監大隊的來管你我看你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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