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關係到豪門望族生存狀態的大事件就這樣被林燦撥亂反正,最終讓正義聲張、讓罪惡伏法。
原本郝宗英已經沒有指望,似乎被自己的弟妹迫害致死已經是父女二人唯一的選擇。沒想到機緣巧合遇到林燦和孫翎,讓命運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
郝家的事情在按照預定的有條不紊的推進,結局其實也在意料之中。而真正意義深遠的事情,就是郝家、鄔家和林家建立了真正意義上的商業聯盟。
或者說,是郝家、鄔家、蘭家和林燦的火山實業之間建立了商業聯絡。
鄔家決定和林燦共同擁有郝氏集團的股份,一起為郝宗英託底。同時鄔恆也有入股蘭氏集團的意向,這樣鄔家和林家也同時建立了共同合作的基礎。
可是這樣一來,林燦似乎不用出一分錢就可以促成一件足以影響幾個家族的大事。他細細思索之後,這才理清了煩亂複雜的關係。
自己要拿郝氏集團的股份,而這部分股份要由蘭氏集團的部分股份來置換。
如果自己不出錢,蘭氏集團的那部分股份就要落在空處,相當於蘭家母女三人白白拿出了股份,並沒有得到好處。
想清楚這個問題,林燦又做出了一個重要的決定。
在召開火山實業董事會之後,大家一致決定拿出三億元流動資金注資蘭氏集團。除了支付應當付給郝氏集團的部分股份之外,也同時以火山實業的名義持有蘭氏集團的部分股份。
這下子,林燦的火山實業以嶄新的姿態出現在幾個龐大的集團公司之中,成為資本市場上的新貴。
三億元資金,其中一億四千萬用以購買郝氏集團的百分之二十股份,一億六千萬注資蘭氏集團,支援蘭氏集團的發展和建設,同時持有相應金額的股份。
內部透過動議之後,還要經過幾個集團大佬的確認。
這是一件大好事,林燦又是到處發揮建設性作用的強力人士,大家自然要給他面子。只是林別鶴和古梅兩個感到十分驚詫,不知道林燦怎麼會突然搞到這麼大筆的資金。
仔細詢問之後,林燦半真半假交待了他元旦期間到南方收購‘文物’的經歷。告訴老爹他跟著一位強力人士出去辦事,順手撿漏取得了一些強力人士不需要的‘身外之物’,拿回來以後透過晏家的拍賣行拍得了天文數字的大筆金錢。
林別鶴和古梅面面相覷,沒想到林燦居然是個洪福齊天的幸運兒。
之前跟著林火出去一趟,收購了一批文物發了大財;這次又跟著別人出去‘收購文物’,居然又得了不菲的收益!
之後當然是苦口婆心的勸諫,讓林燦不要總是做這種火中取栗的事情。世界上的付出和獲得都是有定數的,平白無故得到大筆財物,有時候也會帶來不小的風險,等等等等。
如果真的要用錢,林家和蘭家都不差這點,只要是做正事、還不是由著他隨便花!林燦自然從善如流,保證今後一定會安分守己,不再做這些讓家人心驚膽跳的事情。
總之,事情就這麼糊弄過去,而林燦統籌的商業計劃也得到了幾方面的首肯。最終大家坐在一起,簽署了一個隆重的投資儀式,用法律檔案的方式把這種合作關係確認了下來。
雖然郝仲雄等人的犯罪事實還在進一步調查取證,但是經濟方面的問題已經很快查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