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的時候,我和盧生去民政局登記也是黃家赫陪著一起。領證的那天,黃家赫喝了個爛醉,最後還是我開車拉他回的家……現在想想,不得不感嘆世事無常。
盧生的保密措施做的極好,民政局周圍別說記者,連個人影都沒有。我們從民政局的側門進去,直接到會議室簽字。
“黃家赫律師!”民政局的官員見到黃家赫都頗為吃驚:“您不是主理刑事案件嗎?現在也接民事案件了?”
黃家赫也沒避諱,指指我說:“陪她來的。”
一個男人會陪一個女人來離婚,實在是很難不讓人想入非非。尤其是黃家赫這種工作起來不要命的人,他抽時間來陪女人離婚,更加讓人浮想聯翩。
盧生如果是土豪,那黃家赫就是太子。得罪了土豪,了不起是被巧取豪奪破財免災。但要是得罪了太子,輕說沒了官位,重則連命都不保……民政局的官員自然分得清孰輕孰重,見人下菜碟,是他們最拿手的。
一會兒給黃家赫倒水,一會圍著黃家赫噓寒問暖,場面諂媚至極。
估計是被黃家赫比下去,盧生顯然很是不滿。在正式版的離婚協議拿來時,盧生話說的趾高氣揚:“呂諾,我對你算是仁至義盡了。咱們好聚好散,以後沒有事情的話,不要再來找我了。”
我真是不懂盧生,難道說他以為我還會像以前那樣對他死纏爛打嗎?我無所謂的說:“我媽以前經常說我,自己長個包子樣,就別總怪狗跟著。”
說多無意,點到為止就好。黃家赫對我的話極為滿意,他趁我簽字的時候偷偷對著我比劃了一下大拇指。盧生的臉色變化莫測,終歸是什麼都沒再說,靜靜的簽好字。
簽完字,我的內心一片平靜。除了肚子餓,我完全沒有其他的感覺。
從民政局出來,盧生再一次攔住我。婚都已經離了,我不明白他這麼一而再再而三的攔我是什麼意思。黃家赫也不明白,但他要比我直接的多。看盧生擋住路,他不客氣的說:“讓開,不然的話,我會第四次打你。”
在我的印象裡,黃家赫打過盧生兩次。第一次在法庭,第二次是我出院的時候在我家門口,哪來的第三次?
沒等我提出疑問,盧生說:“我要跟呂諾說兩句話。”
“有什麼好說的?簽字之前不都說清楚了?”黃家赫徹底不耐煩:“滾開!摸摸你自己的口袋,你們兩個已經離婚了。你不用跟諾諾說什麼,她也不想聽你說。”
他們兩個拉拉扯扯,言語和動作越來越過火。眼看要打起來時,一輛蘭博基尼停在了民政局門口。李清河從車上衝下來,對著黃家赫吼道:“喂!你幹嘛呢!你鬆開盧生!”
我一直站在旁邊沒有動,看著李清河手裡的檔案袋,我瞬間明白過來。盧生急著跟我離婚,完了立馬要跟李清河結婚。
簽完離婚,直接簽結婚,盧生的動作倒是夠迅速的。
既然如此,他還不依不饒的要和我說兩句話?我應該說什麼?
我真的沒有什麼好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