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鵬想了想:“我不敢保證是否有時間參加,但是楊主席,你知道的,我有一個馬場,還有一些賽馬和馬術馬,這樣,我讓馬場方面和馬協聯絡,就算我不能出席比賽,我們馬場的馬匹和騎手也會根據情況去給馬協的賽事捧場。你覺得如何?”
楊主席聽了點頭:“那樣就再好不過了。”
蕭鵬道:“那我回頭把我馬場負責人電話給你,你們負責聯絡這方面的事宜。”
楊主席道:“那先生別的要求呢?”
蕭鵬喝了口茶:“贊助商問題。我的個人贊助商如果和馬協賽事贊助商衝突如何解決?”
楊主席聽到這個問題,倒皺緊了眉頭,這。。。。。真不好辦啊。關於這個問題,他還真沒有經驗!別的運動專案倒是有類似經驗,但是在馬術這專案裡,還真沒聽說過有這樣的事情!
話說但凡是有市場號召力的體育大腕,幾乎都遭遇到贊助商衝突的事件,特別是個人代言和團隊代言的衝突。比如當年籃球之神喬老爺,眾所周知,喬老爺是耐克的代言人,但是92年奧運會星條國夢之隊的贊助商是銳步,要求隊員必須身著銳步衣服登場領獎,無奈之下喬老爺只能穿著銳步的衣服,用國旗遮擋住衣服商標。
再比如足球運動員格策也是耐克的代言人,但是德國國家隊贊助商是阿迪達斯,格策從多特蒙德轉會到拜仁慕尼黑,而拜仁的贊助商也是阿迪達斯。當格策穿著耐克的衣服出席各種場所的時候,阿迪達斯大為惱火,直接要求格策賠錢。耐克財大氣粗,讓格策我行我素,罰款耐克給掏了。
至於在華夏,這樣的事情更是數不勝數,個人贊助商與賽事、運動隊贊助商的利益衝突,直接影響到了運動員。像華夏那游泳小鮮肉,直接因為這樣的事情退出了國家隊;羽毛球巨星超級蛋,在參加華夏羽毛球超級聯賽時,因為代言衝突上不了場;打籃球的‘大空易’等耐克簽約選手,乾脆直接場上換鞋,說要喂健康著想、維護自己的‘穿鞋權’;打檯球的小丁,還沒開球先被判輸一局,因為是賽前突然告訴他贊助商衝突,不讓他上場參賽。。。。。。
之所以造成這樣的情況,一方面是經驗不足,就拿籃球來說吧,職業籃球是個個性燦爛的領域,選手們肯定要穿各種炫目的戰靴加強自己的存在感,可籃協把整個聯賽的用鞋權打包給一家鞋商,ba這方面的經驗不計其數,卻沒有好好地學習利用。
而另外一個原因,則是國情不同,在外國,運動員的成長完全由個人、家庭負責和決策,對於這些‘個體戶’來說,贊助商幾乎成了他們的‘衣食父母’,教練的薪水、整個團隊運作是否順暢,都和贊助商息息相關。看西方運動員的獲獎感言,前三句裡肯定會有一句‘感謝贊助商’。再加上專業的經紀人團隊在兩者之間牽線搭橋,合理安排和調和,在絕大多數的情況下,贊助商和運動員包括教練都會和睦相處,其樂融融:像菲爾普斯和speedo,以及姚主席和‘姚之隊’的配合,都屬於此範疇。
而國內長期是舉國體制下的管理層和運動員的二元關係,運動員自己的贊助商和管理層的贊助商之間出現衝突,自然就容易出現問題。
不可否認的是,當今的條件和形勢下,有贊助商青睞運動員,對運動員本人和這個專案來說,都是好事,也需要得到尊重和保護。但是如何能讓贊助商、運動員和管理層之間‘三方受益’,這是一個極大的難題。
楊主席想了想:“那個,蕭先生,你現在已經有贊助商了?”
蕭鵬微微一笑:“我倒是沒有籤代言合同,但是我和普拉達的ceo私交甚好,就這麼說吧,普拉達現在有專門給我設計製作的騎師服系列。只要是普拉達的產品,只要我想,我都可以擁有。”
聽到這裡楊主席倒長出一口氣:“蕭先生,這個情況我要跟你說下,咱們國內的馬術聯賽並沒有服裝贊助商,而且贊助我們馬術聯賽的贊助商和迪拜賽馬世界盃一樣,是浪琴手錶,據我所知,你參加一次迪拜賽馬世界盃,幾乎拿走了所有的浪琴冠軍表,這個應該和你不衝突吧?”
哪知道蕭鵬聽後露出個苦笑,直接伸出自己的手臂,露出自己佩戴的梵克雅寶的手錶說道:“梵克雅寶的設計師兼股東阿爾芒布林熱瓦也是我的朋友。。。。。。我也不騙你們,照目前的發展趨勢下去,我很可能成為梵克雅寶的股東。手錶的話,好像也讓我很為難。。。。。。”
楊浩有點無語了。看了看身邊的杜玉林和姜柏毅,姜柏毅點了點頭:“老楊,蕭老弟沒騙你,在袋鼠國的時候,蕭先生確實身著普拉達為他專門設計製作的騎師服。”
楊浩這下撓頭了,想了半天嘆口氣說道:“蕭先生,你第一個要求還可以接受,但是第二項真有點困難,哪怕你不參加國內馬術聯賽,不用擔心代言衝突的問題,可是你如果有一天要代表國家參加大型比賽,比如奧運會之類,那肯定會面臨代言衝突的問題,畢竟國家隊一直都有自己的贊助商的。”
蕭鵬笑了:“沒關係的,我不讓你們難做的,大不了我以華夏人身份以參加外卡賽的形式參賽,這就不衝突了。”
楊浩一聽,臉都變了:“呃,蕭先生,冷靜,這可萬萬使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