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一早。
錢思思醒來,一骨碌就起身,下了床抬著蠟燭就往旁邊去。
在見她的陶鍋沒長腳跑了,也沒有突然裂開,這才將嗓子眼的氣撥出。
一貫的燒水,煮蛋。
將昨天剩下的草莓挑挑撿撿,壞的丟掉,好的留下。
無事可做的她,吃著草莓心裡則在想著,現在有陶鍋了,能不能將蜂蜜熬成糖漿,那樣她就可以煮草莓醬了。
草莓醬在恆溫下,至少可以存放兩個月以上,要是她用陶罐裝,在用蠟將它封了口,至少得多放兩個月。
等到雨季時,她可以烙出餅來,星夾肉吃,她夾草莓醬吃。
或是用草果子粉煮糯疙瘩,配上酸酸甜甜的草莓醬就變成了甜點。
有鍋,有油,有面,有蛋,又有糖,她還能做撒其瑪。
越想,想法越多,越多想法,錢思思越覺得自己這辦法靠譜。
想著自己美好的未來,錢思思忍不住的又圍著陶鍋轉上了。
有陶鍋就是好啊!
以前不敢多想的,現在多想也沒關係。
以前,她都不敢想的東西,現在她都可以做。
什麼炒菜,炒麵,荷包蛋,炸酥肉,她都可以做了。
而且,她還可以熬豬油或者牛油,就不用節省著用蠟燭。
可以在晚上也一邊點兩個油燈。
她還可以在雨季來前炸些肉糜。
炸得金黃的肉糜,就這麼放著就跟酥肉一樣能放半個月以上。
而且,抄菜也好,煮麵也好,放一勺子進去就超級香。
特別是煮麵,一勺子炸肉糜,一點生菜,煮出來的清湯麵不要太好吃了。
想著想著,錢思思肚子裡的讒蟲就被勾起。
嚥著口水,錢思思低喃。
“今天就炸點來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