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夕看中嵐的不就是那執拗的個『性』,以及那不拘言笑,錚錚傲骨的『性』格嗎?
自己需要的是真正有能力,並且,有獨立思維的好幫手。
而非是那種,只會木納聽從愚忠的奴婢。
如果明夕真的是想要那種猶如牛馬一般,只懂得愚蠢遵從的僕從,以她那魔醫的身份,想要多少,那還不容易嗎?
聽之任之的僕從,以她堂堂魔醫那用毒和用蠱的控制人手段,何必還需自找麻煩,幾乎等同於自掏腰包的給那兩隻鬼頭治病?
明夕所喜歡的就是嵐那一股子不卑不亢的個『性』。
像極了自己。
她需要的是,有才華有能力的幫手,又不是奴隸。
“嵐你去鎮國公明府邸外竹林,將這支『藥』瓶和字條,放在第三個假山下的石洞裡,直到見到有個丫鬟吃下『藥』丸,確認她看過紙條並將紙條燒燬離開回到明府後,你才能夠離開。”
只要是吩咐要緊的事情,明夕就會變得十分的嚴謹。
“是,主人。”
待到嵐剛要動身離開,明夕那魔醫邪魅得讓人害怕的樣子,彷彿消失的氣泡而消散了。
隨之而來的便一張嬉皮笑臉,“喂!嵐,回來的時候,將五枚銀幣給東街那家包子鋪的胖老闆,還有順便買只梁記燒雞,我們等著開飯飯吶。”
“燒雞!燒雞!”兩隻屁孩立馬搭腔。
可惜回覆他們的依舊還是嵐那冷若冰霜,面癱一般的漂亮臉蛋兒。
“好。”
面對如此一張沒趣的撲克臉,明夕無奈的擺擺手彷如趕鴨子一般道,“去吧去吧,快去快回!”
“嗯。”
明夕無語,“特麼的,你敢不敢超過兩個字以上的答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