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相親之後,舒城真正待在家裡的時間,只有初三、四、五三天了。
第二天,李香給舒明打電話,說吳輕靈同意這門婚事,就看舒城的想法了。
舒城也不含糊,立馬就答應了下來。
既然兩個年輕人都答應了,接下來便是談婚禮錢的問題了。
前世的時候,舒城記得很清楚,給的禮金是68900,外加其他一些錢,一共在9萬左右,不超過十萬!
前世舒城訂婚還是在出去之後,也就是相親之後的第七天,舒明給了吳輕靈家裡一萬塊,才把這件事定下來。
但是這一世,舒城不準備這樣辦,他準備一旦確認禮金之後,立馬把禮金付清了,在沒去專案部之前,把婚事定下來。
於是,初三下午開始,兩家便在商討禮金的問題,開始的時候,吳輕靈的媽開價8萬,這個價錢,舒明覺得有些高,在李香的遊走下,最後定在72900,這個禮金,不包括採家風之類的,還有女方的紅包錢,4999,需要舒城出。
還有女方的酒席,也需要男方出,總共加起來,給女方家的錢,大約在9萬。
和前世的錢,相差不多,舒城便讓舒明告訴李香,十萬零一塊,十萬挑一,其他任何錢,男方不出。但是,三金的之類的,還是舒城出錢買。
舒明聽到舒城的話,第一時間就是反對,當舒城告訴老爸舒明,說這錢自己出的時候,舒明便不再說了。
舒明給李香報出這個價錢的時候,李香頓時有些驚訝,不過還是如實轉給了吳輕靈的父母,最後便把這個價錢,定在十萬零一塊!
初五、也就是舒城上班的前一天,舒明、舒城還有小叔舒紅以及弟弟舒武,一道來到了吳輕靈家。
畢竟是訂婚,所以並沒有去李香家,這一次,舒城見到了吳輕靈的爺爺奶奶,小叔和弟弟妹妹。
桌上,舒城直接把十萬零一塊,給了吳輕靈的父母,並且表示,三金之類的一件也不會少,都由舒城自己負責。
不過舒明也表示,自己這邊會出五萬塊,這些錢都給舒城,因為這些是舒明給舒城準備的禮金,只是沒想到舒城自己有這麼多錢,即便有這麼多錢,舒明還是將提前準備好的五萬,給舒城。
禮金的事談妥了,接下來便是商討婚事的事情,舒城這時候卻不建議立馬結婚,舒城的意思很明顯,因為工地現在比較忙,立馬結婚是不太現實,雖然舒城也想早點和吳輕靈結婚。
但是舒城覺得,訂婚的流程和前世差不多,那麼結婚的時候,最好也選擇前世結婚的那個時間點,這樣的話,自己生出來的兒子,是不是就是前世那個呢?
這件事,舒城考慮了很久!
對於舒城的話,大家商量一下,覺得沒問題,這婚事這樣就算定下來了。
同時,吳輕靈的父母,對舒城也很滿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