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完,古瞳結束通話電話,就往外走。
出門前,舒城去了一趟技術部辦公室,把技術部長張銘和一名技術主管叫上,同時還有一名技術部的專職司機,正好在技術部。
四人剛上車,舒城電話又響了,是專案經理劉雲。
“劉總!”舒城道。
“舒總,130工地滑坡,基坑被埋,你立馬趕往事故現場,我和書記已經在路上了。”劉雲聲音有些顫抖,對舒城說道。
因為,這種較大事故,劉雲專案經理的頭銜恐怕是保不住了。
“劉經理,我已經出門了,正趕往事故現場,準備根據現場的情況,展開救援工作。”舒城應道。
“恩,還有,封鎖一切訊息,吩咐你手下的兵,不許亂傳。”劉雲再次說道。
舒城一愣,劉雲的話,他當然明白是什麼意思。
施工工地發生這種事故,按照國家的規定,安全事故發生後,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立即向單位負責人報告,單位負責人接到報告後,應當於一個小時內向事故發生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成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産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報告。
劉雲既然這樣說了,肯定就是想隱瞞事實,對於這種行為,一經發現,必然是嚴懲的,事件嚴重的,弄不好是要蹲號子的。
舒城幹工程二十年,對於這種事故的處理辦法,早已見怪不怪,其實真正揭發出來的施工事故,不到大眾知曉的三分之一,大部分都是被掩蓋過去,或者直接用錢解決私了。
“好的,劉經理!”舒城放下電話,感覺心裡沉甸甸的。
舒城心裡知道劉雲這樣做是違法,讓有關部門知道後,懲罰更重。
如今的形勢是,七名農民工,存活的機率極小。
根據國家的相關規定,造成3人以上10以下死亡,屬於較大事故,專案部主要負責人,是要承當責任的。
專案經理、書記、總工,分管副經理,這四人是絕對逃不了責任的,有些時候,可能還會根據實際情況,連現場技術員,也得承當一部分責任。
劉雲的作法,變相的是為舒城開脫,掩蓋他們的責任,弄不好就是刑事責任。
舒城深吸一口氣,扭頭看向麵包車後的技術部長和技術主管,道:“等下到了工地,對於發生的一切事情,都不許傳出去,也不許拍照。”
事故發生地,離專案部只有十裡,但由於大雨天氣,路也不好走,足足半個小時之後,舒城等人才到達。
大雨依舊傾盆,豆大的雨點,只能看清十米遠的距離。
前方,一片狼藉,專案經理林雲的三菱越野車,停在泥濘路邊。還有書記的自購的大眾私家車,早也到了,另外還有幾輛車,古瞳也沒怎麼注意。
冒著大雨,舒城向事故現場跑去。
剛沒跑幾步,一道身影出現在眼前,是現場技術員小張。
“舒總!”小張帶著哭腔,臉色發青,第一次遇到這種情況,小張徹底被嚇傻了,連專案經理來了,他都怕上前,唯有看見總工舒城到來,才像是抓住了一根救命稻草。
小張剛畢業兩年,在專案部技術員當中,算技術比較精湛的技術員,這也舒城要求派遣小張負責現場技術的原因之一。
卻沒有想到,最終發生了這種事情,當然,這不能怪小張。
“別緊張,到底怎麼回事,你詳細的給我說下。”舒城扶住小張肩膀道。